李霁开不由地感叹富贵人家就是破事多,越想念鹤嘴镇。也不知道阿红现在怎么样了?还有她的小黑猪,想起就肉疼。她寻思,过段时间寻个机会离了京城,继续回去过她的逍遥日子。
回到学堂,已经下课了。
高朗把她拉到一边,小声地,“你没事吧?我知道,呃,你听着有点难,没事,我笔记都给你做了。以后这事都包我身上了。”
李霁开接过在她看来就是天书的一摞纸,“你做的?”
高朗挠头,“嘿嘿,不是,连呆子。放心,他手熟。”
李霁开明白了。
这几日她多多少少知道高家在盛京有多煊赫。说直白点,高家大伯父就是皇上的内阁成员,天天在皇上面前晃悠。至于这个傻冒高朗是高家几房里才出的一个宝贝疙瘩,而且出世的时候便有高僧批命:命中有贵人扶持,逢难必过,将来会有大造化。不过得贱养。
所谓贱养就是由着他蹦跶,不以富贵,不以强权,所以,就养成这么个赤忱的。而自己就是高家给高朗找的伴,毕竟自己和高朗的情分在那。
一开始,她心里有点不舒服,但是立刻就想开了。她前生今世就是识眼色明时务的人,再说,高家帮她解决了阿红的事,高朗对她更是好得没话说,就是小迷弟那种崇拜。
“成!哪天我抓只兔子烤兔子给你们吃。”她许诺。
高朗眼睛亮了,“真的?下午不上课,我们到后山抓兔子去。”两人在京城的路上野外露宿,他尝过李霁开的厨艺是赞不绝口。
“行。”
两人一合计,又邀了阮二和连邺一起偷偷摸摸去了后山。
后山山势更加险峻,草木繁茂,四人撒了欢似的折腾。李霁开手脚麻利,不费吹灰之力便捉了一只兔子还有两只山鸡,惹得三个人看她的眼神都是满满的崇拜。
高朗更是得意,“怎么样?我没说错吧,阿开最厉害了!”
“真的厉害!厉害!”阮二和连邺连连点头。
“我和你们说,阿开做的烤兔子烤鸡更是一绝!想尝尝么?赶紧去洗剥干净,等我家阿开给你们露一手。”高朗毫不客气地吩咐。
这三人中,高朗一向以老大自居,另两人也没什么异议,便在溪边开始给猎物开肠破肚。看几个人熟练的手法,这样的事应该没少做。
高朗则寻了树枝架好一堆,又摆弄出一些瓶瓶罐罐。
李霁开乐得轻松,便惬意地靠着一棵大树,一条腿架在另一条腿上晃悠着,嘴里还咬着根草茎。
草丛里悉悉索索,竟然撞出一只半大不小的梅花鹿,和她对个正眼。
那鹿乍然见人,惊惧,猛地调转头便跑。
“抓住它!”李霁开一骨碌爬起来,顺手摸起身边一块石头便砸了过去,正中那鹿的后腿。
那鹿踉跄了下,依然蹦跳着向远处奔去。
李霁开紧随其后。
然而,那鹿即使受了伤,脚程也极快,将她甩开一大截的距离。然而,在越过一个山坡后像是突然体力不支一头栽倒在草丛里。
李霁开大喜,正要跃过去,急匆匆赶来的高朗喊住了她,“阿开!回来!那边不能过去!”他奔过来,一把拉住对方,惊恐地,“回去,赶紧回去。”
“怎么了?”
高朗连拖带拽地将李霁开拉离了这里,确定到了安全地带,他才像是泄了气似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咳咳,吓死我了!阿开,你差点就没命了……幸亏我来得及时……”
李霁开不明所以。
高朗他心有余悸地远远看了眼那峭壁山坡,“那个地方是禁区,是吃人的地方,以前也有人误入,结果再也没有出来。”
“不会吧?”李霁开后脖子凉,“难道没有人去查探过?”
“有,但是根本找不到路,夫子们都说那人应该是失足落下悬崖,或是被野兽吃了。后来,书院便把这里作为禁区,不准学子靠近。你今日好险……”他拍拍胸口,后怕地。
李霁开没那么多的好奇心,被他一说便歇了心思,就是可惜那只鹿了,应该是被她击中,若是合力说不准还能抓住。
“行了,我记住了,回去吧。”
两人顺着原路回去,阮二和连邺将猎物已经濯洗干净,李霁开将作料细细涂匀,再架上火慢慢翻转烘烤。
不大会儿,肉香味便飘了出来,惹得几个人都忍不住咽口水,吃到嘴里更是赞不绝口,对李霁开的崇拜更是上了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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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李霁开身手灵活,鬼点子又多,几日下来便和别人混得熟了,甚至还有几个铁粉。然而,她本来就是学渣,今世更是学渣中的学渣。好在几个夫子对她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加上平时高朗等人的遮掩。除了陈长韬偶尔寻衅,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当然,要说进步还是有的。她本来就聪明,而且有过目不忘之能,比如说能认识些字了,不会把求当做救;也能写些字了,虽然写的比鬼画符强不了多少。
今天是小测试的日子。
窗外阳光灿烂,学堂里众人或是冥思苦想,或是奋笔疾书,除此之外只听见沙沙的落笔声。
李霁开支额咬着笔杆做苦思状,眼角余光跟着罗夫子竹竿似的背影转。
阮二举手。
“什么事?”罗夫子走过去,弯腰看对方在纸上指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