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喘了口气,不慌不忙地找出一根秃了毛的毛笔和几张皱巴巴的纸,又找出个干涸的墨砚台,兑了水,研磨了几下。想了会儿,在上面歪歪斜斜地写了几行字,然后抓住对方的手,左右看看,蘸了他腰间的血在纸上按了手印,这才满意地左右端详了一番,吹了吹,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
她开始剥对方的衣服。
对于一个穿越人士来说,剥一个男人的衣服没那么不能接受。她从后世穿过来的时候十六岁,自从七岁那年父母离婚便无家可归了,一直在道上混,打架闹事那是家常便饭,多少也见过那啥啥的。
更何况这可值二百金!
二百金,她想想都能狂笑。她这人生来穷命,前世就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经常是兜里比她脸都干净。穿越到一个三四岁女娃子身上,更是身无长物,还得苦逼地活下去。
幸好,她两世加起来有二十多岁了,再难的时候都挨过来了,不就是重来一世么?好死不如赖活着,怎么着都是她赚了。
所以,她硬是把自己活成了这么狗都绕着走的模样。
她的人生哲理是:活着是幸运,有钱那就是幸运加幸福。
于是,她剥一件念叨一句:“二百金,”剥一件念叨一句,“二百金。”
剥完了衣服,手指触及到对方的肌肤,却热得烫人。很显然,对方不但受了伤还了高烧,这样下去不死也得废。
“哎,别给烧坏了,小爷就白瞎一把力气了。”她认命地用温水给他擦拭降温。
这人看着瘦,身材却有料,肌理流畅,皮肤偏麦色,滑腻有弹性,不得不说,是一等一的好。
李霁开瞥了眼腹沟往下赶紧移开,她真怕长针眼。胡乱地用热毛巾擦了两把,又给他盖上被子。
好在对方兜里竟然还有上好的金疮药,清洗好伤口敷上药。出了门,到后山采了几样草药煎熬了,灌对方喝下,这才看着他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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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李霁开推开门,便见对方正一手捂着腹部一手撑着床沿,慢慢地试图站起来。
听到动静对方抬起头来,脸色苍白几近透明,阳光下美得像是个瓷人似的。
李霁开嘘了声口哨,将药碗放到床上,热情地来扶他,“我来,我来,小心,哎呀,当心伤口又裂开了。”
对方喘了口气,坐在床沿上,看看自己的衣服,“你,是你帮我换了衣服?还有这伤口……”
提起这个,李霁开多少有点不自然,道:“你忘了?你受伤了倒在水里,是我救了你,你说,你……”
对方想起来了,道:“哦,多谢这位小兄弟的救命之恩,在下没齿难忘。”
李霁开眉眼弯弯,“有齿没齿的没啥关系……”她翻捡出一张纸,笑眯眯地,“要不,你先把这个签了。”
对方细看,上面歪歪扭扭的几行字:救(求)命之恩,酬(丑)金二百,立字为据。下面还有个血指印。
他端详再三,再竖起食指,这才现指头上有块血印子。他再看看对方,满脸的不可思议。
李霁开打着哈哈,“立字为据,立字为据。写上大名就好。”
对方嘴角抽抽,接过她递过来的秃笔头,写上宗曜两字。怕她再出雷词,抢先道:“在下宗曜,小兄弟如何称呼?”
“好说好说。人家都喊我阿开,开心的开,开门见喜的开。”李霁开笑得真诚,一边小心地折起贴身收了,一边将黑乎乎的药递给他,“我已经给你的伤口处理过了,幸亏没有伤到内脏,不然神仙都救不了你。”
宗曜将药喝了,道:“唉,这也是命中遭劫。在下是京城人士,是为家父寿辰出来采办寿礼,没成想遇到了打劫的,家仆被杀。我好不容易逃脱却受了重伤,这才流落此地。”
李霁开道:“这劫匪着实可恶!你报官了没?不过,现在的衙门吧……”她砸了下嘴,“不管怎么说,公子你幸好遇见我了,不过,你看我这儿,偏僻,又简陋,只怕会委屈了你。”
“落魄之人,能得活命已经是万幸……”正说着话,他的肚子咕噜一声,他不禁有点尴尬。
李霁开道:“你等会儿,我给你煮面去。”
“多谢。”
李霁开进了灶房,和了面,想了想,将剩下的几根骨头洗净后放锅里兑了水。
大黑狗哼哼唧唧地围着灶台转。
李霁开敲了它脑袋一下,“不就是几根骨头嘛?你和他争什么,你想啊,他可是给我二百金,二百金,够你买多少骨头啃?……二百金,嘿嘿,二百金……”想起那二百金,她觉得眼前一片金光闪闪,揉面的手更加用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