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我一份功劳吗?你不嫌弃我晚上看着看着就睡着了,还打呼噜?”
常皓摇摇头:“你没有打呼噜。”
“哦。”子衿害羞地低下头。
说来也巧,常皓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李家却灾祸连连。李万绮忽然生了痔疮,坐在马桶上个把时辰都放不出个屁。他稍微吃几个岭南荔枝,嘴角就上火起泡,只能每天喝点清粥吃点小菜,脸色一天比一天臭。而且他还办砸了几件公差,惹得龙颜大怒,只怕若没有吴家这个靠山,他迟早要丢乌纱帽。
好在李诗诗争气,腿休养了一段时间就没事了。两家的婚事便定在下月初三,眼看也没几天了,李万绮心情大好,嘴角的泡似乎也消了不少。
今年又有不少秀才高中,据说殿试的状元是一个叫作常皓的人。李万绮乍一听到这个名字,不免恐慌,但转念一想,常皓早该在去年就成替死鬼了,没什么好怕的。
李诗诗在婚礼这日起得很早,虽说婚礼在黄昏时办,可是她鸡鸣时分就被叫了起来。
婢女为她梳妆打扮,母亲让媒婆告诉她身为女人应该知道的事情。她泪眼婆娑地辞别父母,吴家迎亲的花轿已经在门口等候了。
拉着她手的男人是穿着喜服的吴小公子,她低着头看着自己的红绣鞋。吴小公子的手温热,也很厚很大。两人没什么特别的感情,但大家都是这样的。
她很想掀起盖头看看他是不是还是那么呆那么笨,可是她忍住了。
上了花轿,她才透过轿帘瞟了一眼,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用簪子束着长,脖子短,身材也不那么高大。
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男人,说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婚礼在申时举办,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佳偶之后,李诗诗入了房。
吴小公子一桌一桌敬酒。酒桌上有个人既面生又眼熟,吴小公子端着酒杯走过去,现她独自一人,挺奇怪的。
“祝吴公子婚吉祥。”子衿看见郎官,便先站起来敬酒了。她只是一个女子,又是打着灯笼来庆祝的,吴小公子也不好意思问她有没有请帖。
“多谢多谢。”吴小公子将酒一饮而尽。子衿也倒了一杯酒,示意那酒她干了。吴小公子只觉得此女眉清目秀,甚是温婉,心中不免有了怜惜之意。
“我还忙,姑娘慢吃。”吴小公子招呼着,又倒满一杯,去了别的酒席。
席间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也不知道是谁忽然大叫一声——“哎呀,死人啦!”
喧嚣声戛然而止。
人们纷纷围拢过来,最焦急的是吴小公子,今天是他大喜的日子,怎么能触晦气?
“怎么了?生什么事了?”他挤进人群一瞧,现前些日子得了痔疮直叫唤的李万绮现下两眼翻白,倒在地上直抽抽。
大舅子这副光景,吴小公子还能落着好?
吴小公子急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差人去请大夫。
李万绮的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妖孽……妖孽杀我……”话未说完,他口中吐了不少白沫。人们一听“妖孽”,不禁议论纷纷。
“妖孽?哪儿有妖孽呢?”
说了半日,峨冠博带的白云观大师慈海忽然跳了出来:“呔!妖孽哪里跑!”他一甩拂尘,拂尘瞬间化作三尺白练,把奔逃的子衿抓了个正着。
子衿被卷过来,披摔倒在地。
人们瞧她像瞧猴戏似的,又畏惧又鲜,只见乌压压的一片脑袋,还有冒着光的眼睛。
子衿是瞒着常皓来的。
常皓的确有报复之意,但他的报复志在长久,想要一点点瓦解对方的势力,一点点让他门庭凋敝。子衿不一样,她想要痛快,所以她瞧着不舒爽的,就要对方好看了。
“原来是你!”慈海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就是她,让自己在柳氏妖宅吃了次冷茶。这回人证物证俱在,收了她是分分钟的事情。
子衿笑了。
她已经足够隐忍。李诗诗的腿,李万绮的痔疮和嘴泡,还有他办砸的差事,一桩桩一件件,都像文火炖汤。她知道今日不做,日后也要做的。李家的运势太旺了,她不插一手,怎么让他家破人亡?
“趁着大家人都在,我好心跟大家说个故事。”子衿站了起来,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李探花以前有个好兄弟,事事都胜他一筹。李探花呢,故意放了一把大火,把自己的妹妹留在自家屋中,撺掇他的兄弟去救人,让他的兄弟毁了容,再也没有办法参加科考,进京面圣。这样的人该不该死?”
话音一落,李万绮指尖颤抖,扯着嗓子尖叫:“你血口喷人!”
但是,他的话堵不住悠悠众口,人们不知道所谓的“兄弟”是谁,只知道他干过这件事就好了。
茶余饭后,好事者不知道又会把这个故事吹成什么模样。
“做得却说不得?”子衿冷笑,“李探花莫不是忘了,当初是如何让人把你的兄弟抓进死牢,让他成为别人的替死鬼的。你知道哪怕是轻薄了兄弟的妻子也该羞惭而死,你怎么能如此无病无灾地活个几十年?我偏不让你如愿,一天也不行。”
是了,她怎么能忍受一个恶人像跳梁小丑一般在酒局饭桌上再兴风作浪几十年?一年,一天,一个时辰,一刻,她都不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