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啊。”我顿了顿,“但我嫌你脏。”
他又垂眸不语,摆出了最令我不爽的模样。
我往东走,他跟着我,我往西走,他也跟着我。
这世上就是有这种无耻的人,他杀不死你,但他总有办法恶心你。
“附近有个开到明天中午的拉面馆,我带你去那里吃点东西。”我看他一眼,警告道,“等吃完了,你再跟着我,我就不客气了。”
陀思一声不吭,听话地跟着我走。
他的衣服全部淋湿了,额角的血一直往下滴,他也不伸手去擦一下。
跟我要手帕?
想都不要想。
但我担心他这个样子走到拉面馆,会让人误会我谋杀他。
我停下了脚步,他也停下,歪着头看我。
我抬手毫不客气地撕下了他的衣领,然后将碎布重重地按在了他的额头上。
“人要学会自给自足。”我说。
“疼——”他吸了吸气。
我没有同情他,按得更用力。
他可不仅是死屋之鼠的领,还是天人五衰的成员,能够在全军覆没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回到俄罗斯,虽然不是全身而退,但脏器全伤甚至意识都不清醒了,还能从最黑暗的地下医院出来,然后摸回日本,在我面前装可怜。
普通人想离开一座城市都很难,在他面前跨国就跟玩似的。
我智商不高,跟这样的人打交道注定吃亏,所以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不过相处了十年,我对他也有一定的了解。
我知道他一定会打感情牌。
因为他现在只有感情牌了。
到了拉面店,我点了两份拉面,买了一包湿纸巾丢到他的面前:“自己擦,再让我动手,我就折断你的手。”
他这回识了,抽出了一张湿巾:“源酱,眼睛看着我,我看不到自己的脸。”
我盯着他看,他也盯着我的眼睛看,慢慢地擦拭着脸上的血迹。
“说起来,这是源酱你的习惯吧。”
陀思说的没错,把对方的眼睛当成镜子,用来整理仪容仪表,这是我以前的习惯——早在十年前,我还是个高中生的时候。
我每天上学前,都要从坐在客厅看书的陀思面前路过,然后凑到他眼前,整理头上的白花和翘起的呆毛。
屋里镜子那么多,我偏要用他的眼睛。
也总是会说:“陀思,俄罗斯的学校好烦,校服都是女仆装还要戴大白花。”
陀思每次安静地等我照完,视线才移回书上:“不是挺好看的吗?”
我等的就是这句话。
十四岁的年纪,我矫情又虚荣,现在看来都是黑历史,但在那时,我只有陀思一个朋友。
说起来有点遗憾。
津先生在我上高一时就把我送出了国。在那个陌生的国家,我期待中的生活并没有到来,我与周遭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我不仅没有交到朋友,还被孤立排挤了,我逃出学校,坐在街头呆时,遇到了在街头“装尸体”的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