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春时节,繁花叠枝,遍野浅绿,厚重冬衣早早除去,男男女女迫不及待换上了轻薄春衫。桑间濮上之地,更是少不了婉转情曲。
郑国那焦头烂额的恶战,可没影响到隔壁卫国,还不到上巳,濮水之畔,桑林之间,已有不少嬉戏其间的年轻。同席而坐,履舄交错,偶尔还能见投瓜遗簪,倒比那春光还要烂漫几分。
坐在草坪上,楚子苓单手扶额,只觉自己走错了片场。就见远方,一个小小身影“吧嗒吧嗒”向这边跑来,身后明明拖着东西,却未影响她的步。刚一看清楚子苓的身影,她就兴奋起来,高声叫道:“阿娘!阿娘!雁雁!”
小家伙手里,扯着的是只大雁。许是怕伤到了她,那雁非但双翅被困住,连嘴上都系了绳,再怎么厉害也无计可施,被着扯着翅膀尖拖了一路,脖子耷拉,翎毛四散,简直奄奄一息。
舜华可不管这个,用力一拽,献宝似的把雁交到了娘亲手中。看着那可怜巴巴的大雁,楚子苓也是哭笑不得,听说鹅就是鸿雁驯化来的,才三岁就能打鹅,这破坏力岂容小觑?
把那倒霉的大雁放在一边,楚子苓拿出帕子擦了擦女儿脸上的灰尘,好心问道:“为何要送阿娘大雁?”
“阿父要送!舜华也送!”小家伙两眼闪亮,净是“夸我夸我”的期待,论模样真是的没法挑,就是被她爹惯的没样了。
楚子苓掐了掐女儿的嫩脸,无奈的瞥了一眼跟在后面的某人:“卫国时兴的可是抛果投瓜,送送玉佩,可不送雁。”
田恒大剌剌拎着一串鸿雁走了过来:“瓜果哪有雁好?囡囡喜欢打雁还是摘果子啊?”
“打雁!”舜华立刻站在了父亲这边。
这还能不能好了,楚子苓差点翻了个白眼,这丫头绝对不是学医的料,坐都坐不住,再让她爹教两手,以后怕是能上天。
舜华还觉得不过瘾,强调道:“都要雁,好多人要,阿父不给,都给阿娘!”
这人刮了胡子,啥都不干就已经够招蜂引蝶了,还去炫技打雁,可以想见那些奔放的卫女们会是怎样虎视眈眈,看来带着闺女也挡不住人垂涎啊。楚子苓哼了一声,伸出了手:“雁拿来。”
这副酸气毕露的小女人模样,引得田恒哈哈一笑,倒没交雁,反而抓住了那只手,轻轻一拉,把人扯到了怀中。
根本没有防备,就被人拦腰抱住,双脚都离了地,楚子苓惊呼一声,环住了田恒的宽肩,那张俊脸就凑了上来,在她唇上一吻:“都说让你同去了。”
“看你欺负大雁吗?”楚子苓反问。
田恒挑了挑眉:“仲春之月,奔者不禁,幕天席地还未试过呢……”
最后一句简直算是耳语了,温热气息吹在耳畔,顿时让楚子苓红了脸。实在不怪她想多,这一路不知碰到了几对野鸳鸯,卫国风气,实在不是别国能比的。
夫妻俩抱着咬耳朵,小家伙哪肯受这冷落,立刻扑上去抱住了父亲的小腿:“舜华也要抱抱,要转圈圈。”
田恒顿时大笑,把女儿也捞起来,抱着母女二人一起转了起来,引得惊呼连连,笑声不断。
这边一家三口玩的开心,那边大荠和菲面红耳赤,垂头坐在旁边。大荠还算好的,毕竟年纪小些,只觉得尴尬,菲却满面霞红,连心都颤了起来。主人和主母情谊甚浓,好叫人艳羡……
手不由触到了腰间挂着的锦囊,只是一摸,就像被烧着了般,她飞快缩回了手,死死咬住了唇瓣。身为隶奴之女,她原本该伺候邑主,若是命好,倒了年龄赏给哪个忠仆,谁料竟然被送给了主母。主母不似其他人,从不真的把她当奴婢,反而教她伺候产妇、照料婴孩、治疗妇人疾的手段。这些都应该是不传之秘的,将来统统教给儿女才是,主母却从未私藏,还在离开秦地时,带上了她。
那时她开心坏了,也哭了整晚,下定决心要用这条命报答主母,照料女郎。如今三年过去,她跟大荠这个徒弟相比,怕也只缺个名分而已,主母如此待她,岂能辜负?
纤细的手指搅在了一处,她垂下双目。不过是个麻烦,拒了便好。
虽然拒绝了某些居心叵测的提议,一家人还是在外面痛痛快快玩了一天。到第二日诊病的时间,楚子苓面色犹自还带着些笑,当然也因为病人恢复情况良好,再诊两次就能痊愈了。
虽然下定决心要去越国,但是千里之遥,花在路上的时间也不会少,因而楚子苓他们并未赶路,而是按照原先打算,边走边治病,顺便体验别国风貌。郑国还在打仗,绕道卫国就是最佳选择了,少不得也要在这里逗留些时日。
只是连楚子苓也没想到,卫国会如此看重女子。可能是因为当初卫国建立,就是为了镇守朝歌,维护周朝统治,当年周公定下的“启以商政,疆以周索”的原则,被很好的继承了下来。也正因此,卫国的殷商风俗并不亚于隔壁的宋国,加之商业极其达,更是让民间风气开放,冠绝诸国。
在一个能够自由恋爱的国家,女性的地位会天然提高,当然也会带来更多的妇科疾病。毕竟在这个时代讲究卫生是不现实的,无法避孕也会产生难以解决的隐疾。难怪扁鹊过邯郸时,会成为妇人医,现在邯郸可是卫国的一部分,就算将来归了魏国,也难免受些影响。
“这些日要勤些熏洗,不可怠慢。”边艾灸,楚子苓边对榻上女子吩咐道。这病患是产后落下的淋漓之症,原本不是很重,但因难以启齿,又不禁房-事,使得病情日益加重,直至卧床不起。明明只有三十多岁,却老态毕现,也脱不了这病的关系。
那妇人闻言含泪点头:“若无大医救妾,妾怕是活不过今载了。”
在一个平均年龄只有三十多的时代,这些小病确实能要人性命。楚子苓叹了口气,对身边人道:“去取些热水来。”
治妇人疾,自然不能带大荠,菲闻言立刻颔,快步走出门去。吩咐了仆妇,她刚要转身回屋,一双热切的眼就撞入眼帘。菲的心立刻乱了节拍,垂目想往里走,谁来一只手猛地抓住了她的手臂。
“我同阿父说了,可请媒妁相聘,迎你过门。你可愿嫁我?”那青年急切问道,话语中净是期盼。
菲的面孔腾地一下就涨红了,抓着她手肘的那只手犹若炭火,灼的她心如火焚。她是个秦人,出自秦地,哪见过这等奔放的攻势?况且向她求爱之人是个俊俏郎君,哪怕不如主人一般高大英武,也让人心动。他还想娶她!
然而心神一荡,菲立刻醒过神,用力咬住了牙关:“奴只是主母下婢,如何配得上君子。”
对方闻言却不动摇,反而道:“我也不过是个商贾之子,还是庶出,如何不配?只要你应允,我必六礼聘之……”
菲却退了一步,艰难的挣出了手臂,以袖遮面:“奴要服侍主母……”她有些颤抖的手,已经摸到了腰侧锦囊,狠了狠心,一把扯了下来,“辜负了君子好意,这个,还是收回去吧。”
她把那锦囊往回一塞,也不顾对方反应,快步奔入了房中。明明只是几步路,却走得心如刀绞,当她浑浑噩噩坐回原位时,那道清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水呢?”
菲浑身一震,这才想起自己是去做什么的,赶忙道:“仆妇已经去取了……”
一道略带关切的目光在她身上扫过,菲心头一痛,又生出了羞愧,主母如此待她,她岂能弃主母而去?
指甲深深陷入掌心,菲努力压住了眸中泪水。只是个见过几面的卫人,她可以忘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