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喜欢你啊!」我说完咬着唇,感觉像跑了八百米似的,有点头晕耳鸣喘不过气的感觉。
他看了我半晌,目光透着审视,许久才说:「我知道。」
「啊,你知道啊?」
「嗯。」
「那你……不打算回应一下吗?」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我一眼才说:「早恋不好。」
「那什么时候才不算早啊?」反正都捅破窗户纸了,我索性问个干脆。
他头也不回:「大学毕业。」
我去,这才高一啊大哥。
3
吃完火锅,我和顾矜一起去逛商场,一口气买了好多的衣服,全是我喜欢但是言景润不喜欢的款式。
顾矜竖起大拇指,表示:「够性感,够叛逆。」
「是吧!我也觉得。」我瞅着镜子里一双白嫩的大长腿,心里突然有了一种报复的快感。
他不是不喜欢我穿短裙短裤么,我就偏要穿。
还要穿出去到处晃来晃去,勾引别的男人瞧。
我一边走来走去适应着高跟鞋的高度,一边感慨:「穿上这个走路,感觉都高人一等了。」
言景润不喜欢我穿高跟鞋。
他说,这样的鞋子完全不符合人体力学,并且影响身体健康。
所以,他明令禁止我穿高跟鞋。
我觉得我身高也还可以,不穿就不穿呗!
顾矜忍不住笑我:「土包子。」
店员小姐姐也忍不住想笑,但出于职业素养愣是憋住了。
「哼,笑吧笑吧,我就是个没穿过高跟鞋的土包子。」我兴奋地走来走去,感觉自己像极了一只骄傲的孔雀。
要是能在言景润面前走几圈就更好了,气死他。
但我估计,他也不一定会生气,可能会轻飘飘地来一句:「呵,华而不实。」
我记得,第一次跟顾矜去做了美甲,兴奋得把手伸出来让他欣赏的时候。
他只扫了一眼,淡淡一句:「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我……
从小到大,只要不是学习的事情,他都觉得是在浪费时间。
哎。
我真想敲开他这个小夫子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言景润明明是个翩翩少年,却总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
他处世不惊,淡漠如水,甚少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动情动性。
小时候,我被一条大黄狗追得连着摔了三跤,那狗在我后背呼哧呼哧嗅着的时候,我三魂七魄都被吓跑了。
然而,言景润只是从后面走过来,皱眉:「你跑什么?」
我……我看见狗,我不跑,等着他咬我。
我呜呜地哭,他赶走了狗,将我拉起来,笑道:「看见狗,不要跑。」
我不服气:「它扑我,我还不跑。」
「你越跑它越追,你能跑过它吗?」
我摇头。
他从口袋里拿出纸巾给我擦眼泪鼻涕,少有的耐心:「被恶犬狂追的时候,一定不要因为紧张而转身撒腿就跑,因为狗的天性是一个捕食者,如果你转身就跑,不仅不会让它停止追击,反而会激起它捕猎的冲动,加它奔跑的度,让它以为你被它吓到了,从而陷入更加危险的状况之中,转身撒腿就跑是一个非常错误的举动,毕竟人类的奔跑度跟狗比起来还是略差一筹的。」
我弱弱地问了一句:「那就等着被它咬吗?」
他看向我,似有话说却欲言又止,半晌才说:「那你以后别一个人乱跑,跟着我。」
「哦。」
从那以后,我就成了他的小跟班儿。
从幼儿园、小学、初中,再到高中、大学,我跟着他一路过关斩将考上了研究生。
不仅我佩服自己,就连我身边的人也都佩服我的毅力。
他就算一块儿冰山也该融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