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珍酒楼是盛京城最好的酒楼之一,雅间里琴声泠泠,案上摆满了聚珍楼的招牌菜,色香味都让人食指大动,垂涎欲滴。
秦时风举着筷子看着对面大快朵颐的李霁开面部表情有些呆滞。
李霁开两眼盯着肉和菜,筷子下得飞快,嘴帮子鼓鼓的,一边吃还一边含糊不清地嘟哝,“……这段时间憋死我了,尽吃那些个淡出……呃,哎呀,这味道真是绝了!太好吃了!……”
半晌,秦时风放下筷子,递给她一杯茶,“慢点,慢点,没人和你抢。”
李霁开喝了一大口茶,又去夹红烧肉,嘴里道:“反正食指(虱子)多了不痒,这(债)多了不臭(愁)呃,……反正,先吃饱再树(说)……”
秦时风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心底还有点酸,柔声道:“别怕,以后跟着我,我不会让你饿着。”
“秦大哥你真好!”她眉开眼笑,想了想,迟疑地,“秦大哥,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秦时风想了下,轻声道:“你让我想起一个故人。”
“故人?是个女孩儿?”
秦时风点头,神色惘然,道:“我那时不知道她的艰辛,以为她和那些人一样……若是我当时不自以为是,多帮她一把,她应该也不会绝望。”
李霁开明白了,这是辜负佳人心意后来忏悔了。
她暗暗鄙视了一把,这样的男人都是贱,上赶着撵做高傲样,人家不理他了又做痴情状。
反正和她没啥关系,自从养好了伤她就琢磨着怎么逃出来。毕竟失忆不能骗时间太久,缠红指那个变态时不时蹦出来刷存在感。再说了,那是杀手窝,就秦时风看着还正常点,芯子还是那个世界的,暂时她没想着去和对方相认。毕竟,两世为人,她将人心揣摩个透彻。
什么时候,求人不如求己,做人做事要留三分余地。更何况她现在是有家产的人了,可不能随便死。
所以,她装傻卖萌,硬是得了秦时风的信任,求着他出来给自己打打牙祭,顺便找找机会。
她又往嘴里塞了块鸡腿,道:“你也别想多,这就叫有缘无分,什么都早知道那就是神仙了不是?”
秦时风笑了下,道:“你说的也是。人生哪有那么多早知道。活好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嗯嗯。”李霁开殷勤地用筷子夹起块水晶肘子上的皮连肉,想想又换了双筷子重新夹给对方,“你尝尝,这味道不错。”
秦时风细细嚼着,点头,“味道确实不错。”突然道:“你和薛名曜是不是也是这样?”
“薛名曜?”李霁开楞了下,没反应过来是谁。“谁呀?我认识?”
她从一开始认识的宗曜就是宗曜,说薛名曜她还真想不起来就是宗曜。
她这懵懂的模样看在对方的眼里却放了几分心,看样子她真的失忆了。
如此也好。
他道:“你不认识。”看她皱眉努力去想的样子,将面前一盘蘑菇鸡仔推过去,“多吃点,回去可没有这么多好吃的。”
“嗯嗯。”
美食当前,李霁开也没多纠结。
两人一边吃,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面南的窗户半开,遥遥可见外面的灯火灿然,街道上车马往来。毕竟是盛京城,即使是夜色渐深,也是一派喧闹繁华的景象。
不经意地,远处掀起一点猩红色,慢慢蔓延开来,便听得有人大声嚷嚷,“起火了!起火了!快看那边起火了!……”
“那是哪里?哎呀,好像是北戎驿馆……”
“真的是北戎驿馆!”
“好端端地怎么起火了?……”
“这是天意,那帮子北戎狗平日里多嚣张,活该!……”
街市上的人都眺望着起火处指指点点,不乏幸灾乐祸。
突兀地,有人喊:“赶出北戎狗!十年盟约已到,北戎狗背信弃义,不但霸着图门三城不还,还要岁供!”
“真的假的?”
“不可能吧?皇上呢?朝廷呢?!”
“皇上秘而不,愿意割城求和!可怜我三城百姓!可怜我死在图门之战里的天朝将士!……”
“赶出北戎狗!还我图门三城!雪国耻,报家仇……”
“赶出北戎狗!还我图门三城!雪国耻,报家仇……”
“赶出北戎狗!还我图门三城!雪国耻,报家仇……”
声音越来越高昂,像是沸腾的油锅里泼进了冷水,泼剌喇地四溅开来,人声鼎沸,群情激昂,竟然冲向北戎驿馆方向,而且是应和的人越来越多,呼声越来越高。
李霁开睁大眼睛,这是什么情况?煽动民愤?直觉中她觉得此事不简单,不由地看向秦时风。
秦时风神色凝重,道:“事出突然,只怕会有骚乱,我先送你回去。”
李霁开看了眼桌子上的饭菜不由地肉疼,快地揣了几个馍馍,便顺从地跟在他后面急匆匆地下了楼。
街面上已经乱成一团,京畿卫出动了不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