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小心翼翼地捧着这杯酒走了。
不一会儿,又传来虞美盼那更为揪心的歌声:
[歌曲]“舞秋风,漫天回忆舞秋风,一杯酒,情绪万种。离别多,叶落的季节离别多。紧紧拥着你,永远记得,你曾经为我,这样的哭过。
啊~不怕相思苦,只怕你伤痛,怨只怨人在风中,聚散都不由我。啊~不怕我孤独,只怕你寂寞,无处说离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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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缠足
古代认为:女人的脚,越小巧越好看。
那时的女孩子,一般在五六岁左右的时候,便开始缠足;一般要到十岁左右才能解开,因为这时候的脚已经停止了育。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那么,女人缠足究竟始于何时呢?
有人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1)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女子缠足的凭证。
(2)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3)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她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4)宋代已有缠足的记载。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
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
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5)元朝的蒙古人不缠足,也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
(6)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7)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关,有“剃令”,在武力高压下,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
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2]在电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皇帝下旨,用皇缎写成,然后由太监宣读,全家跪着接旨。
那么,现实生活中真的是这样吗?
不是的。
圣旨是翰林院里面有一种官职叫做“翰林承旨”,专门负责根据皇上的指示起草圣旨,然后奏请皇上同意,再回去誊写正式文本,由“符宝郎”加盖玉玺,草稿必须留底子。至于派谁去宣读,就视圣旨的重要程度,选派“钦差”前往宣读。钦差又叫做“天使”。
太监常常跟随皇上左右,一般的旨意就叫太监去宣读。
在唐朝中期之前,大臣只需要坐着接圣旨就可以了。而从唐朝末年开始,一直到宋、元两朝朝,除诰命、敕命、宣告统称诏书这三类圣旨以外,其他都是站着接圣旨即可。只有到了明代以后,才是皇帝下的所有命令,都得统统跪着接旨。
听完宣旨谢恩后,还要把圣旨供在自家祖庙里,最后打点好钦差,送点礼物银两,让他回去复旨。
那么,皇帝的这些命令后面,是不是一定要说“钦此”呢?
按照字面的解释,钦表示恭敬的意思,代表这颁布召命的这个人身份尊贵,虽然他人没来,但是有这份命令就相当于是亲自来了,而钦此用在召命的末尾,表示诏书的命令行文结束。
在元代以前,皇帝圣旨或者批复的召命虽然也有行文规范,但是并不用钦此,这种习惯其实是元代以后才形成的,在元史以及保留的元代典籍中,有关皇帝圣旨的原文中,末尾还经常见到钦此,而明朝建立以后,大体上也形成了习惯,所以一直延续到了清代。但是在元代以前,皇帝的圣旨或者批复末尾并没有钦此,如汉代圣旨的行文习惯是在末尾加上“制曰:可”。
[3]陶笛
陶笛是世界性乐器,世界各地都或长或短有过陶器时代,也都曾各自有过、或相互借鉴改革研过陶制笛子的记载。
中国陶笛,可追溯至陕西半坡遗址出土的陶哨,距今有6ooo多年历史,是中国陶笛的鼻祖。
陶笛是大自然最原始的声音,它音色优美——小的陶笛的声音清脆嘹亮,大的陶笛的声音低沉婉转。
它来自泥土,携着泥土的芳香,奏出的却是大地的吟唱、天籁的绝响。
它远离尘嚣,至纯至美,它像一线清泉,在人的心灵中悠悠回荡。
它犹如空谷中的那簇幽兰,在某个角落里柔美地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