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斤听得目瞪口呆:……我听不懂,但我大为震撼。
骨斤担忧地望着耳霜,眼神明晃晃写着“虽然喜好是自由的,但人不能,至少不应该”。
“那种冷漠又不近人情的家伙,有什么好喜欢的?”骨斤不服气地小声嘀咕。
耳霜在心底流出宽面条泪:对呢,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好喜欢的,这不是为了忽悠你嘛。
说着说着,她感觉自己在无形之中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变成拥有奇特审美的怪兔子了。
为了挽回岌岌可危的形象,耳霜连忙找补道:“其实也不是一定要性格很恶劣,但就是要沉着镇定、内心强大到足以支撑起其他人——成熟且独立的妖狼。”
闻言,骨斤反应平淡地撇撇嘴,表示并不是很相信这番说辞。
“阿霜,你是不是在骗我?又厉害又沉稳,怎么感觉像在说钢牙少主?”
嘎?
耳霜的脑袋卡壳了。
她认真想了想,好像、似乎、或许,那匹爱炸毛的黑狼确实微妙地十分契合以上所有关键词。
除去极少数不淡定的时候,钢牙就是高傲,气势迫人,强大自立,总是板着脸,冷若冰霜的模样。
想到这里,耳霜决定收回前言。好吧,其实那种类型的人还是有很不错的一面,至少,她觉得是很不错的。
耳霜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道:“总之就是这样,你的手链十分好看,但我不能接受它。”
被喜欢的对象所拒绝,或许是小红狼长这么大以来遭受到的最大挫折了。
骨斤伤心至极地嚎了一声,叼走耳霜递过去的手链,接着就像道红色闪电一样,转眼间跑得无影无踪了。
-------------------------------------
好不容易解决完这一桩事,耳霜挠挠头,也没什么心情继续摆摊了。
今天干脆早点回家帮忙做饭吧。
打定主意后,耳霜开始收拾没卖完的山货和在地上摊开的长布。
因为东西不多,基本只需要几分钟就能够整理完事。
耳霜对自己的收纳能力感到骄傲,就这种出摊装备、收摊效率,搁在现代大都市,她横竖是个“史诗级金装英雄”,是整条商业街上最拉风的兔崽。
除非城管踩三轮,不然撵都撵不上她。
耳霜正埋首忙活着,一个沉闷粗噶的男人嗓音忽地喊住了她,“喂,你,边上那些花,你是在什么地方摘到的?”
听力灵敏如妖兔,居然没能在第一时间察觉到来者的脚步声。
耳霜被那声音吓了一跳,怀里抱着的竹笋“哗啦啦”地掉一地。
她转过身,在看清楚来人的样貌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嘶——”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形容枯槁、干瘦得如同骷髅一样的怪人。
显而易见的,怪人身披一件宽大到不可思议的浴衣,赤脚穿着一双木屐,手里则拄着一把缠满了布条的法杖,暴露在空气中的杖身上有金漆剥离的斑驳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