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他只花了一年,就再北边站住了脚,虽然那时他手里的地盘还很小,但是起码,我们终于不用再到处流浪。也终于不用一块面包还要分着吃。这时候,他让我去念书。你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什么滋味儿,我从三年级开始,就再没有念过书了,字都人不全,他却让我去念书,从一年级开始。
“我不想去,但我知道,寄生者没有拒绝的权利,于是我去念书。顶着一屋子比我小的孩子的嘲笑和老师的白眼,开始慢慢往上念。也不知道是不想在这种环境里呆着,还是觉得丢脸丢到骨子里了,念书居然也被我念出了名堂,小学花了三年念完,初中花了两年,上了高中的时候就好得多了,因为到了高中,年纪稍大点也不会被耻笑了。
“在他拿命拼地盘的时候,我就开始安心地念书。这大概是我一辈子都不敢想的事情,真的是无知者无畏,书念得越多,我就越怕,我知道易煜做得这些事总有一天要受到惩罚的,就算不是法律的,也会是来自其他的。我不知道怎么能把他跟我拉出这种泥沼,最后选了法律。
“然后就是我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年暑假,他高兴地比抢了一条街的地盘还开心。他带着我去见他这几年新认识的兄弟,他介绍说我是他弟弟,一群人哄笑着一边说庆贺一边出主意,最后他们说要给我开荤。带着我去了他们盘口里的一处红灯区,一群人找了按人头找了一堆女的过来,最漂亮的那个一来就轻车熟路地扑着易煜去了。当时我心口就缩了一下,像被什么东西给扼住了一样。
“然后我眼睁睁地看着易煜把那个女人抱在怀里,上下摸着,心脏疼得像要爆掉一样。他摸了会儿那个女人,就将她推到我怀里来了。我到现在都记得我当时的表情,笑得大概比哭还难看,只可惜没人看得懂。一群人混在一起拼命地灌酒摸女人,慢慢的,周围的人一个一个醉倒了下去,只有我还清醒着,我看到易煜迷迷蒙蒙地歪在我对面的沙发里,心里有一个想法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么清晰……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易煜当着我的面甩了自己一耳光,说自己不是人。我愣愣地看着,心里就觉得有个什么东西碎了。从那以后,他就开始避着我,还没开学,就在大学附近租了套房子,把我给送过去了。
“……我开始酗酒、泡吧、打架,在即便最难的时候易煜也不许我做得事情,我在那个时候做了个遍,直到一天他偷偷来看我,发现我醉醺醺地被一个酒吧里认识的猪头男在上下其手。他把那个男人手废了,下面阉了,然后用一桶冰水将我从上到下浇了个透。那晚是第二次,我们又滚到了一起,我醉着,他醒着。但我想,他大概宁愿自己没醒,而我多希望,我在当时是没醉的。”
番外六寄生与共生(下)
“等到我醒了,他又像鬼一样避着我了。要不是我只是醉酒不是失忆,我差点会以为前一天晚上的事情只是我的一场梦。这一次的事情让我觉得,其实他不是不喜欢我,只是他没有勇气跨出那一步。
“在那一刻,我满心满谷的都是我自己认定的事,我认定我喜欢的男人其实是个胆小鬼。虽然他抢地盘时凶狠无比,为兄弟出头时两肋插刀,惩罚起叛徒来冷酷无情,但他在感情上却是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说到这里时,崔棋像想起了有趣的事一样,嘴角微微挂上了一丝微笑。
“于是,我就牟足了劲去追他,各种我能想到的办法我都用了,什么写情书,学做饭之类的,我都用上了。事实证明,这些对他来说都是白搭。就在我要气馁的时候,我发现,最好用的办法其实早就出现了,让他吃醋,以及将他灌醉。”
孙韶一边听一边在心里啧啧称奇,真是没想到这么强悍的大哥在感情上是这么的拙劣,“那后来你用了几次这种办法就收服了大哥?”
这么听来,应该是个happyend的故事结尾啊。
崔棋微微点头,又摇了摇头,“算是也不算是,只能说,我成功地爬床成功了。”
“哈?!”孙韶微微张大嘴,反应不及。
崔棋被孙韶的样子逗得微微失笑,“对,我故意与其他男男女女过于亲密,让他以为我滥交,惹他发火,然后又联合他兄弟灌醉他几次。成功地再与他滚了几次床单后,我们成了固定床伴。只有在有需要和欲望的时候才会滚到一起的那种床伴。
“那段时间我总是忍不住问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本来,他当我是弟弟,我觉得我们之间是那么那么近。现在,我们即使天天上床,我也觉得我们那么远那么远。但还没等我找到答案,他忽然就带着他的兄弟南下了。而我,正读到研究生。”
“那你们……”孙韶有些诧异。
“他给我留了足够多的钱,让我毕业后找个工作,踏踏实实过日子,不要再去找他了。”崔棋笑,笑里面却藏着哭,“我听了他的。”
“如果这是他希望的,我就做。我好好读书,找了个好工作,不去打听他,也不去找他。也许只有这样,他才能记得我,也许是当弟弟的我,也许是当床伴的我。谁知道呢?慢慢的,就在我快要习惯这样的生活的时候。我一次出差,忽然又遇到他以前的一个兄弟。
“他现在正儿八经做起了手艺人,还娶了媳妇生了娃。这对你们来说可能没什么,但是我跟在他们身边这么多年,我知道,像他们这样的人,走上这条路能全须全尾退出来的几乎没有,在这条路上,所有人都是有始无终的。几乎是立刻的,我知道,他要出事了。或者说,他准备做什么事了,所以在把所有的兄弟给剔除来。他就是这样的人,一直是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