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程书越的娘叮嘱他:不许去巷尾玩。
程书越没见过疯子,但他听娘的话。
他身体瘦弱,上不了学堂,性格又腼腆,和甜水巷那帮风风火火的半大小子玩不到一块去,只好一个人踢毽子。
他兴致很高,鸡毛毽子在他腿间翻飞,迟迟不肯落地,竟像真长了翅膀一样。
“叮铃铃——”自行车响铃的声音出现在巷口。
自行车可是个稀罕物。
他挤到墙角,生怕把别人的自行车碰坏。
自行车在巷尾停下了。骑自行车的人捏着一张纸,拍了拍门,大声喊道:“裴天柏——裴天柏在吗——有你的信——”
破旧的木门“吱呀”开了条缝,露出一张白净的脸。一只修长的手从门缝里接过了那封薄薄的信。
“多谢。”
原来他就是那个疯子。
疯子会有那么好看的手吗?
裴天柏。疯子。
疯子。裴天柏。
程书越心里翻来覆去念叨着这两个词。
吃晚饭的时候他问娘:“隔壁那个疯子叫什么名字呀?”
程书越的娘:“不知道。”
不知道,也没人关心。
于是程书越像知晓了什么天大的秘密,美得不行。
程书越的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他埋头扒饭,心里美得冒泡。
一嘟噜,一嘟噜。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便常常挨着巷尾踢毽子。
只是怀揣着心事,他踢毽子也看起来魂不守舍的。
终于有一天,这只快被他踢秃噜毛的毽子,争气地飞到了那扇门后的院子里。
他便学着那个骑自行车的人的动作,去拍门:“裴天柏——裴天柏在吗——我的毽子落在你家院子里啦!”
他拍得震耳欲聋,拍得理直气壮,拍得陈年积灰簌簌落了满头满脸,好像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顺当借口。
不知过了多久,门开了。
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的年轻人站在门后,身形清瘦,容貌俊秀,身上干干净净的,不像传闻里的疯子那样蓬头垢面,歇斯底里。
程书越大着胆子向前一步。
他皮肤很白,甚至能看到皮肤下流动的青蓝血管,衬得瞳孔颜色很淡,眉毛却很浓,显得有些突兀,明明是个男人,唇色却让程书越想起了搬家前家门口那株山樱花。这样娇艳的唇和黑浓的眉毛、寡淡的五官搓揉在一起,揉出了一种莫名的美艳来。
男人开口,也许是太久没和人说话,声音有些嘶哑:“什么?”
程书越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在问他拍门说了什么。
“毽子,我的毽子落在你的院子里了。”他说得小心翼翼,仿佛那真的是一个无心的意外。
“我能进去找吗?”
“进来吧,你自己找。”男人开了门。
程书越想起了一个不合时宜的成语:登堂入室。
院子里很干净,也很空旷,没有他想象的杂草丛生,青石板平整光滑,中央有一棵槐树,墙边靠着几盆花,正在晒太阳。
疯子的家也很普通嘛。程书越想着,眼神四处瞟,找他那只秃噜毛的鸡毛毽子。
他找的时候,裴天柏就静静地看着他找,也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谢天谢地,没有找到。
一个人,不,也许是两个人,同时在心里吁了口气。
他便一本正经地对男人说:“今天太晚了,明天我再来找。”说着还像模像样鞠了个躬,“打扰你了。”
“没事,好,好。”男人没想到他会突然鞠躬,吓了一跳,揉了揉鼻子想笑,又生生顿住了。
如此,程书越便天天偷偷去疯子,不,裴天柏的家窜门,找他那只不翼而飞的毽子。
程书越的娘偶尔会问他去哪里,他一本正经地说和人出去玩,他娘总会在末尾补一句:别去巷尾噢,那里有疯子。他严肃地点点头,出门便直奔巷尾。
裴天柏会泡槐花茶给他喝,还会做好些新奇的糕点,央求他说外面的事给自己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