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不正经的。”我在心里叹口气,在他脸上使劲亲了一口:“我喜欢小傻兔儿,才那么对你。一时之间,也跟你很难说清楚,只是你要知道,这些事,都是两情相悦才肯做的……我府里人是多,可是我失忆之后,便也只碰了裴小染吧?除了他,便是你抱的最多了。”
“我、我……我也喜欢你。”他抬起头,踌躇了很久,才生硬地吐出了这句话。
“你知道喜欢是什么么,小傻兔?”我捏了捏他的下巴,轻声说。
他发愣了许久,似乎是在脑子里,仔仔细细地思考着。
“就、就是……”他眼神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我,但还是有些勉强地开口了:“就是我、我想保护你……然后、然后一直跟着你……还、还想跟你那样……”
说到最后,他的神情已经有些不安,但似乎又随即坚定了什么似的,低低地重复了一遍:“我、我喜欢你的……”
那简简单单的喜欢两个字,似乎像是从来没有被说出口过一般,所以需要他用尽全力来生涩地吐出这两个音节。
那双深黑色的,小狼似的细长眸子看着我,那里面,似乎剔透得能一眼看穿。
我忽然觉得,我说出的喜欢,跟他心里的喜欢,似乎永远无法相提并论。
那瞬间,不禁觉得有些伤感。
一个人躲在暗处是三年的时光,被我抱在怀里却只有三个月。
可是他年轻的心里,却已经满是不顾一切的情愫。
这份感情,我却根本无力去回报。
我忽然觉得自己有些老了。
或许依旧有着权倾朝野的势力,依旧有着持枪策马的体魄,可是那份可以勇敢地向前的心,已经没有了。
我以前曾经觉得,那个人的背叛,或许也有一些好的方面,至少他教会了如何更妥善地保护自己。
此时却忽然想,若是没有他该多好。
若是可以肆无忌惮地,去珍惜,去跟身下这个人感受同样激越的爱恋,那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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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呆兔哄好之了后,外面的落情却递上来了一封从雾封城过来的飞鸽传书。
素白的封上写了六个飘逸的大字——镇北王爷亲启。
信里的也很简洁,只是讲了王府一切安好,然后又问了句我在燕云京的情况。
落款是韵味十足的远山二字。
那熟悉的字体,笔挺秀雅,只看那字里行间的潇洒风骨,便能猜想得出动笔的人该是何等的风神如玉。
这一走,也有近三个月的时间了,没有他在身侧的日子,似乎便是少了那么点安然自如。
其实我是真的很想立刻就回北部雾封城的,但是这次来燕云京表面上为的就是年祭大典,若是连年祭都没有参与,恐怕也不太好。
我想了想,在开头也只是提笔写了个语气平淡的安好二字。
但却在之后,简短地写道:
燕云京皇城里疑似有隐含势力,极为庞大可怕,墨少殇就隶属其中,但目前看似无害。
已多次激将施压,皇上不为所动步步后退,如此推断,他八成并无潜藏势力。即使有,也不到万一绝不动用。
另,燕云京赫连质子为人如何?如带回北郡可有麻烦?
最后,在末尾写了战北二字落款。
这封信,我却并没有交给落情,只是揣入了袖中,准备交给楚落天用西域的金雕寄出。
接下来几天,我把信寄了出去,也暂时把那份回家的急切心思压下去,所幸燕云京诺大都城,吃的玩的一样不少,带着墨少殇也算是玩了个尽兴。
之后的朝堂,我也没有次次都去,定南王跟我一样也行踪不定,倒是福瑞王似乎次次都在。
想来,我跟无极战南两个人,他热衷于决战沙场,我却醉心于逍遥快哉的风流生活,倒没有谁真的对朝堂这浑水感兴趣。
就这么一直悠闲地度过了神武历849年,850年的第一天,便是府天国乃至神武大陆都最为重视的日子——年祭。
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无论是满朝文武,还是后宫皇后嫔妃,都会在燕云京最中央的祭天台上香行年祭礼。
当天,我起了个一大早,墨少殇这种时候当然就藏起来了。
我也没什么时间,一起来,便是沐浴洗漱。
然后穿上玄黑色斜纹锦袍,前胸是赤金八龙,下摆则是象征福瑞呈祥的锦云边纹。依旧是腰甲皮靴,只是浑身上下的衣物,都被熏过香,一穿戴上去,那股雍容华贵的淡香立刻便能闻到。
长发被挽了起来,绾入星冠。
玄黑星冠上,嵌一枚剔透澄澈的白玉,跟腰间的白玉坠子,相映成辉。
这么上了轿子,到了祭天台的时候,皇宫里的禁卫已经出动了两万,把皇城通往祭天台的大道都把卫了起来,平民都被隔到了后面,显然是怕皇上出宫出了纰漏。
于是我这轿子一路也走得顺顺畅畅,到了地方,更是看到了雪驹轻骑的沉刀卫已经把诺大的祭天台给包围了起来。
如此恐怖威严的阵势,天朝上邦的滔天威势显露无疑,恐怕普天之下也没什么人敢来捣乱。
祭天台亦是天圆地方,最下一层的玄武岩,足足铺了百米平方的巍然正方高台,自那白岩台阶走上去,便觉得徒然自熙攘人群中傲立而出,面对下面的其他人,都是俯视。
而这一层,已经按照上朝堂的阵势站满了文武百官,自我然站到了最前列,福瑞王和定南王也已经来了。
我们三人穿着同样的八龙玄黑锦袍,连长相也连带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