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过分!”
“我不想跟你吵架。”
“以为我想?”
“端木,你要我怎么样?我们就是半年协议。我对你还不够俯首帖耳、奴颜婢膝、斯文扫地、曲意承欢?你以为你脾气好?每天每天吵,我受够你了。”她去推门,我锁上了。
“开门呀!”她踢。
我拉过她,痛苦不堪地亲吻她。我的身子是颤抖的。我不想自己这么告饶。
她后来停止挣扎,爬过来,坐到了我身上。我们静静地贴了会,最后她缠着我的脖子,以一种留恋的语气说:我们分手吧。
要不是听清了这句话,我会以为她在说,我爱你。
“还有27天。就不要了吗?”我说,仿佛在自由自语。
“不要了。再多100天,也没有意义。我们没有结局。你妈妈又不可能接受我?我们性格太近,老吵老吵,太伤元气。要是我一开始就认识你,也许就好了,可事实是,我认识了很多人之后才认识你。我也不要你娶一个像我这样的人。”
“我觉得你满好的。”
她好像哭了,蹭着我的胸脯,“我好什么呀,老让你不高兴?”
“你就不能不让我不高兴吗?”
“有些事我必须做。”
我又冷笑了,“游荡是你的本性吗?”
她仰起脸也笑,“你要这么想也好。”她梨花带雨,笑得真清纯,又邪恶。
我想我要放开她了,虽然是这样舍不得。她是我的毒,我无药开解,但至少可以中得不那么深。
“好吧,那27天就算了。”
她抱紧我,头发缠在我胸口。我堵得慌。
那晚上,我们由着性子□。直到筋疲力尽。翌日下班我回家,晓苏已经走了,她的衣物和画全部带走,屋子空空落落,好像她从来没有居住过。
我在渐落的暮色里后悔不迭。却只能任其走远。有一天她成了我的回忆,我会不会遗憾?
晓苏还在妈妈的画廊做着。我想念她的时候,会过去看看,她像任何办公室的文员一样中规中矩地接待我。我心口发疼,无法看她一眼。
她在电脑后哒哒敲字,速度很快,心无旁骛。我真恨她。
她上报的那个民间艺术联展没有批下来的。妈妈觉得那是很亏本的事情,不值得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晓苏在三个月后辞职了。妈妈说,挽留过她,但是她很坚持。妈妈说,她似乎臃肿了些,有点暴饮暴食的样子,问是不是跟我们分手有关。我不清楚。她也为分手难过吗?
“你也不要这么颓唐,晓苏人不错,但是比她好的还多的是,这个周末,你去见华家的千金……”
我没有兴趣,但说好。
这会不会让我遗忘得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