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曼一边想着,两人出门时,叶晓欢去开门,等出租车的时候,曼曼突然就将自己的手放在叶晓欢的手上。
叶晓欢像是被电了一下似的,然后,紧紧捏住,挥挥另一只手:“taxi!”
上车之后,两人的手依旧握得紧紧的。可笑的是,两个人手都是湿热的,紧紧粘在一起,就好像是两只粽子叠在一起似的,黏黏的,湿漉漉的。
曼曼记得四年前刚认识的时候,有个女生眨着一双冒着粉红泡泡的心心眼问他:“为什么你总是写一会儿东西就去握纸巾呀?”
叶晓欢含笑,风度翩翩地用广东普通话答了疑:“因为我手心总出汗呢。”
现在,曼曼终于体会到了那种汗渍的温度。
叶晓欢轻轻将曼曼毛绒的黑发按在自己的肩膀上。
曼曼结结实实地倚在上面。
两个人一如既往地无话可说。
说什么呢。两个人都是无比健谈的人,尤其是叶晓欢,大到美国总统小到同学间的那些臭事全都成被他加工成无比滑稽的笑料,可是,两个人一见面的时候,全都成了哑子。
叶晓欢轻轻抚摸着曼曼的黑发,闭上眼睛,轻轻将唇放上去。
曼曼挨着叶晓欢的肩膀,任其发烫的唇温润着,头发。
“大作家,你好啊!大作家长得漂亮文章又写得好!”
这是叶晓欢对曼曼这辈子说的第一句话。
“大作家,早啊!”
那时候两人只是互相欣赏,他飞扬的神采让曼曼心动了一遍又一遍。
路过一个商务会馆,再行过高架桥,红的绿的黄的霓虹灯映得路面也辉煌着,曼曼抬头,叶晓欢的脸时而变幻得如青面獠牙,时而幽暗得如夜的精灵,时而缤纷得如北欧童话里的王子。
“到了。”
曼曼看到了自己宿舍楼蓝得过份新鲜的颜色。
这里什么时候按上的路灯?
曼曼竟然浑然不觉。
下车之后,曼曼说:“我帮你找个旅店。”
叶晓欢紧了紧登山包:“我送你到楼下,旅店不是不远处就有么。”
曼曼牵着叶晓欢的手下意识地加了些力度。
叶晓欢一怔。
两人对望着,一如初见面。
四年前,两人在丁香盛绽时相遇。
那是那样安静的一个暮春黄昏,空气清新,携带一身夕阳与紫丁香的味道,曼曼就那样悄无声息地走进学校图书馆内的自习室。门开着……曼曼进去时静悄无音,却一抬头逢上一双含笑的春酒暖眸,一瞬间,曼曼迷醉了。上帝,这个过分的男人怎么可以长得这样帅。
“曼曼……不早了,你明天还要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