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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小说>逐鹿大明:家父孙传庭>第四十三章 威震榆林

第四十三章 威震榆林(第1页)

孙世瑞心里很清楚,他只有今晚这一次机会。

一次做樊哙的机会,一次改变历史的机会。

做不了樊哙,就会死得很快。

固守潼关当然没什么风险,足以继续苟延残喘。

不过,两家一交兵,见了血,榆林兵便要和贺家军不死不休,穿越者想整合各部势力,几乎是不可能了。

所谓富贵险中求,想要立足陕西,想要获得与明清顺三方鼎立的机会,就得以身犯险,就得和这帮军头打成一片。

历史上孙传庭之所以败亡,并非李自成多么骁勇,也不是孙传庭本人谋略不足,只因像他这样的文官督师,缺乏从下而上的支持。

明末清初之际,高杰能活,李成栋能活,而熊廷弼孙传庭就活不成。

权力的来源,从来都是从下而上,靠的是底层士卒的拥护支持,而非皇帝的一纸诏令,何况这皇帝的诏令已经不怎么通行。

士气就是不停打胜仗,就是一个接一个的胜利。

所以,孙世瑞的前世,才有从“胜利走向胜利”,“小赢中赢大赢赢麻了”之类的说法。因为它们一旦不赢,士气就低落,人心就涣散,队伍就不好带了。

这也是他左良玉能败十次八次,而孙传庭只能败一次的道理。

多说一句,若不是左良玉后来在“清君侧”途中病逝,进入大清后,这位兄弟的“功绩”,很可能会越吴三桂、尚可喜,高低得封他一个楚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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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世瑞单骑入敌营前,带着张二虎在潼关招摇过市,在上万守军面前造足了势。

为的就是让小兵们都看到,苏千户不仅有个好爹,而且还有副好身手。

这千户他靠得住,打仗时候,他真上。

以后跟着这样的将官混,不愁没有军功。

可以想象,当孙世瑞带着属于潼关的和平,安然返回时,将会在潼关造成怎样的轰动!

以上操作,参考的是装叉大师赵匡胤(注1)。。com

当年赵大每每征战,都喜欢穿着装饰华丽的铠甲,副将提醒他说,老赵你要低调,小小对方弓箭手集火。

赵匡胤表示:老子就是要让敌人看见我!

主打的就是一个装叉。

孙世瑞环顾四周,浮现出自己黄袍加身的画面。

他故作豪迈之状:“我在潼关杀贼,死都不怕,一碗酒有什么可推辞的?”

说罢,接过酒碗,咕嘟嘟一饮而尽。

“好!”一位榆林将官将刀插回刀鞘,大声称赞。

这孙千户不仅生擒了己方夜不收,还一个人单独闯营,众将不由敬佩这人身手胆略。

再看孙千户容貌雄伟,喝酒吃肉不在话下,大家看他的眼神,明显和善了许多。

武人没那么多弯弯绕绕,行伍中讲尊卑有序,这个尊卑靠的不仅是官衔,更多的是看个人实力。

孙世瑞的身手,刚才他们都看见了,一个照面便把人打飞出去,根本不是什么纨绔子弟。

最重要的,这人还是孙传庭的长子!

众将纷纷放下兵刃,各自回到自己座位,只是神色不善,一齐望向孙千户。

孙世瑞却是旁若无人,继续慷慨陈词:

“京营监军苏京,有着虎狼一样的心肠,造反惟恐晚一天,杀人唯恐杀得少。他竟然勾结流贼李自成,要屠戮潼关,洗劫陕西,潼关军民群情激奋,争先要杀了这狗贼!”

孙千户话刚落音,大帐之内顿时一片哗然。

将官们瞠目结舌。

在这些以打仗为生的军头们看来,文官造反简直是不可能生事情,更何况是皇帝派来的监军。

以他们的认知,监军勾结流贼,这样的事情在大明朝,不说是后无来者也绝对是全无古人,简直是骇人听闻。

一个脖子很粗,皮肤暗红的武将吼道:“监军怎会造反!老子没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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