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李厉在几天後就不开车去了,要是晚归就打电话让人顺带捎他回去,要是早归,满街走走,买点吃的用的慢慢去不远的公司处接人。这也算是一种另类的约会。他去公司的次数多了,也就谁都知道他们又和好了。不过,大老板没以前的那般风流倜傥温柔绅士了,不过这排第二的老板还是那般的冷冷淡淡中带著点威严。以往,在他们的想象里,大老板是被压的,因二老板看著就是不解风情,才喜欢朝三暮四。可现在看看,倒觉得二老板倒像贤妻良母,至少,来找老板时,手上都要带著吃的,偶尔还要给老板带几朵梅花过来,也不知道是在哪买的,大老板接过时,居然笑得还带几许孩子气,惊得秘书传播小道消息时,无数哪次都要拍著她的小心脏对此表示她那巨大强烈的惊讶。当然,她们不知道的是,梅花是李厉那早逝的母亲的生日花语,也是他唯一喜欢且能接受的花朵,那是他觉得怀念那个为了生他而死去的女人最好的方式。而当李厉第一次给萧静世弄来梅花时,他就把这是他母亲生日花语的事告诉了萧静世,而从此之後,萧瑰世就算看见假的梅花都要多打量几眼。戒指弄得还算上手,也是李厉自己设计的,他不是爱好什麽花样的人,於是也就简单地弄了两枚,就两个简单的圈圈,里面刻上两人的名字。样式简单也不用多折腾,就是个亲手把它完成的问题,没几天,李厉就把这事解决了,老师傅那也不用去了。戒指一好,萧静世就有点蠢蠢欲动了。这天早上起来,李厉上洗手间他就跟到洗手间,去厨房就跟到厨房,去客厅也就跟到客厅。李厉把他喂饱,见他没去上班,才问:&ldo;有什麽事?&rdo;萧静世正慢悠悠地收拾著李厉给他打的其实好得不得了,他也满意不得了的领带,装作很不在意地说:&ldo;你教堂定好了没?&rdo;李厉挑眉。&ldo;没挑好我可以帮你定……&rdo;萧静世装得很不在意地大方说。李厉摇头,笑了一下,拿出电脑,把教堂所在网页打开,&ldo;这个怎麽样?&rdo;萧静世很不在意地去看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了一所沐浴在阳光里的白色的教堂,觉得还挺好看的──他喜欢白色的东西,尽管那些蠢货心理医生说这是他过於偏执的表现,但看在这世上可能还有的恶魔的份上,如果偏爱这个颜色就是偏执的话,那麽主管那个白茫茫世界的上帝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偏执狂了。只一眼,他就凑了过去,把教堂所在的州,教堂的历史,还有附近酒店,交通等等全部一网打尽时,才觉得颇有点满意地抬起头。一抬头,就是两个小时过去了。看在还要养家糊口的份上,萧静世也没有让李厉多说什麽,他也一声不吭声地摸摸鼻子老实地上班去了。李厉看著他离开,觉得自己真跟养儿子一样,那耐心真是出不得一点错,要不那死崽子就会跳出来说他不够爱他。然後就会仗著那些你不爱他,他胡作非为就有了一大堆的借口,发神经也就发得格外有理了。如果不是看在他真有病的份上,跟萧静世复和得差不多了的李厉还真的就以前的那些事挺想收拾他的──他这点格外像个中国人,不喜欢属於自己的人出轨。当然这也完全纯属私有欲作祟,越是在意的,别人越是碰不得,对他来说,哪天他死了,萧静世完全可以去过更好的生活,但在他活著的年头里,忠诚很重要。当然,这些,也是李厉在这段时间才完全想明白的。人就是要经历过一些事,到了一定年纪,才会明白过去的以往自己的那些事究竟是为了什麽──如果他不是真的放不开萧静世,又哪会无论如何都要保他性命,又哪会这麽轻易为他回头。还好的是,他们没走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没有错过,也没有遗憾。世界确实很大,但找到一个过了这麽多年还喜欢的人,就没那麽容易了。所以就算他全世界加起来都还要多的缺点,也不是那麽不可忍耐的,因为别人再好也仅仅只是别人,他再坏再差,也是你喜欢的那个人。李厉很认真地准备著婚礼的事情,连请柬都翻阅过上万种後才选出来,宾客的话其实都不多,李厉请了父亲和雷恩,还有几个跟著他多年的手下外,就没别人了,而萧静世这边的就是所有跟了五年以上的手下都要请,还有私底下的有生意来往的那些人都要请,一算下来,虽然没太多人,但上百个人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