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闻涛往往站在胡同口前狠毒地看著人来人往,没人敢靠近,十几岁的人像刚识腥味的狼崽子,恶得没人敢欺身半尺。有时那个人偶尔会经过他的胡同口前,踹他几脚,聂闻涛有时并不反抗,任他在他身上踢打,那人笑骂:&ldo;没用的东西。&rdo;他不语,只是恶狠地看著他,握著拳头。那人临走会扔下几张钞票,身後的小鬼们全部涌上来抢捡著,而他站在混乱中,死死地盯著那个人离去的背影,一瞬不瞬。那时候,聂闻涛并不是总能遇上王双唯。两个人的距离遥之又遥,遥得就像两条平行线,找不到交叉点。聂闻涛并不懂爱情,没有人会要求一个吃不饱肚子,大字不识几个的人去知道爱情这件事情。爱情很奢移,它要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才能风花雪月供人消谴。你饿的时候,更多的想的是填饱肚子。可聂闻涛有时候觉得,那个人可能比填饱肚子更为重要一点。他会错过跟夥伴的觅食时间走过胡同再穿三条街翻过垃圾山到那座学校的後山等那个人下课。肚子饿得难受了,他会蹲著抱著,双眼贪婪地看著人的一举一动。有时候想离那个人近一点,就会伸出拳头,明知身上会出现新的伤痕,但在那种讥谒的想要跟那个人接近的心思主宰了一切。就算被揍得爬不起来。他觉得,这个人比饥饿更让他感到可怕,他控制不了他,也控制不了自己。等他再长大一点,身体突飞猛进,他已经能跟那个人打成平手,但他总会下意识地收敛力道,他的蛮力能在工地扛二百多斤的水泥,他也知道打在人身上换谁都要青肿一个月以上。他总是收著力道,就算那个人打在他身上的拳手又狠又厉。他总觉得,他受伤总比他受伤来得好得多。那时候,他还是不懂爱情。爱情是个什麽意思他都不明白。他只知道他喜欢他。他母亲曾告诉他,脑子里藏的那个人就是他要对他好,要呵护一生的人。那个人,就是他喜欢的。可是,他喜欢的那个人,他只有打架才能接近一点,他高高在上,他温暖如阳,他……是他不能碰触的。他会扔不要的连环书,他暗暗跟在後面捡。捡得多了,连带拼音的小人书都有。他上课的时候会突然透过窗子看著藏在面山壁底下的教室底下的阴沟的他,翘著嘴角笑,扔了个纸团打在他头上,上面写著:&ldo;小王八蛋,不识字吧?&rdo;他抿紧了嘴,握了拳头,回头走了。但有很长一段时间里,聂闻涛找不到王双唯。他像凭空消失,不出现在学校,不出现在那巍峨山中间的大别墅里。他什麽地方都找不到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每天清晨第一件事就是勒紧裤腰带去找他。他甚至爬过那高高的墙,把脚都摔折了,去那幢大得不可思议的的别墅里找人。终究还是找不到。在三个月後,他愤怒极了,赤手空拳见人就打,西街竟然让他在那三个月里夺下半个街道,他後头跟著混的人越来越多,他甚至有了房子住,不用再住天地为铺的小巷。於是,再见到那个嘴边挂著懒懒笑容的少年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冲上去揍他……相扑的空间鼻孔却贪婪地吸取那人身上的味道……两人纠结成一团,少年边毫不留情地踢著他的肚子边笑骂:&ldo;妈的,才几个月狼崽子长成野兽了……&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