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雷道:“承蒙大爷敬酒,在下……”
白衣人截口道:“很好,你拿什么来谢?”
诸葛雷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他似乎已猜到了这白衣人的来意。
他勉强笑道:“大爷肯请我喝酒……”
白衣人道:“我要你从关外拿来的包袱。”
诸葛雷再也笑不出来了。
那包袱里,自然装的是至宝金丝甲,这金丝甲薄薄一层,贴身穿上,无人能瞧的出,可却刀枪不入,五十年前,那号称“唐家霸王枪”的唐瑜曾用一杆大枪去点人胸膛,却不想那人穿了金丝甲,重四十五斤的唐家霸王枪,触到那人胸膛之上,却再也无法前进半分了。
金丝甲的威力,由此可见一般。
这宝甲多年来销声匿迹,却在前不久,被那神偷戴五不知从何处带出,戴五与诸葛雷本是好友,喝醉了酒后大肆吹嘘了一番,诸葛雷顶不住诱惑,杀人夺宝。
此时此刻,他又怎么舍得把这宝物送人呢?
诸葛雷只好装傻:“实在不巧,大爷,咱们的货早在入关时就全卸了,如今这里什么也没有。”
白衣人不说话了。
但他的手却已摁上了剑柄。
这种动作,本就已经是世上最有效的话语,他本就用不着说任何话的。
诸葛雷面如死灰。
他道:“不、不错……这包袱的确就在这里,只是大爷,您若想要拿走这包袱,也得露上一手,咱们乃是江湖同道,大爷自然懂得,我会去若是没个交代,也实在不行!”
白衣人置若罔闻。
他的一只手,搁在了桌面上,用骨节分明的手指一下下地敲着,似乎是一种耐心的倒计时。
诸葛雷忽然抽出了剑。
正当所有人都认为他这是要同白衣人决一死战时,他却忽然花里胡哨地秀了一下剑法,砍了一碟豆腐。
然后扬言只要白衣人能做到,就可以把包袱让给他。
白衣人扫了他一眼。
然后忽地出剑。
这一剑实在是太快,又太绚烂,这屋子里的人,好似什么也没瞧见,又好似瞧见了一道令人心惊胆战、目眩神迷的长虹,宛如天神的雷霆之怒,只一招,就可令凡人伏法。
这一剑自然不是冲着豆腐去的,而是冲着诸葛雷的胸膛去的。
胸膛,乃是每一个练家子都会去防备的要害。
故而一出招就直入中宫,其实不是什么好的选择,因为人必有防备。
诸葛雷好歹也是走镖二十年的老镖头,这一点武学常识还是明白的。
但问题是,这一剑太快了。
快得让人完全无法防备。
所以,一种尖锐的、心脏要炸裂的疼痛,忽然就袭击了诸葛雷,这紫红脸的胖子,忽然就变成了一个惨白脸的胖子。
他瞪着这白衣人,眼睛如青蛙一样的外凸,长大了嘴,气若游丝道:“你……你好毒……”
然后脖子一歪,死了。
这行凶的白衣人,自然就是叶孤城。
叶孤城的眼皮子都没撩一下,直接收剑。
雕虫小技,也敢炫乎?
雕虫小技,竟也敢引他的剑去耍,如此辱他,叶孤城岂能留他性命?
他冷淡地收剑,冰冷的双眼又瞥一眼那桌上的另外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