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一桌人吃得吆五喝六,大声说笑,一边碰杯子,一边豪气冲天地讲着那些“刀口舔血”的勾当。
为首的是个紫红脸的胖子,这人正是金狮镖局的镖头,“疾风剑”诸葛雷。
这几人几倍黄汤下肚,说起话来嘴上就没门了,正好就说起了去年九月十五,发生在紫禁之巅上的那场旷日决战。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决战紫禁之巅,看客极少,因为想要围观这场决斗,第一要有大内秘制的信物月光绸,第二是要有极好的轻功,能够翻过皇宫的宫墙,还要能稳稳当当地站在滑不溜秋的琉璃瓦上。
这两个条件,诸葛雷自然是一个都不满足。
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这件事评头论足。
“叶孤城算什么,还不是败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
“决斗输了就死,这小子竟还找人来救,哈哈,玩不起,玩不起就别玩!”
身边的两个人也是大笑着附和。
虽然诸葛雷就连叶孤城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决斗与他也一丁点关系都无,但这世上却总有这么些人,最喜欢拿别人的事给自己脸上贴金。
饭铺里的人都不怎么说话,这三人就更加的得意,更加的大声,议论起这场紫禁之巅上的决战来了。
屋外忽然有一阵风吹过,竟吹起了厚厚的门帘。
每个人都瞧见,外头正站着一个人。
一个白衣人。
这白衣人世而独立,漆黑的长发被狂风吹起,让他的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也令那双漆黑的眼睛,如两点寒芒一般,刺入了这温暖如春的室内,令这里的平均气温,一下子下降了将近十几度,真乃人工制冷事业的大拿。
这白衣人的衣着考究,贵气逼人,目光冷而傲慢,好似睥睨一切的仙人,与这种鱼龙混杂的小店格格不入。
但这不知是为什么,这白衣的贵公子,竟一脚踏入了这凡尘之地。
于是每个人都看清了他的手,和他的剑。
手指修长,骨力凸出,指甲修剪得干净圆润,一看就是剑客的手。
他的剑别在腰间,乃是一柄乌鞘长剑。
剑分文剑武剑,文剑多为文人贵客们佩戴装饰之用,多装饰华丽,重量也只有一两斤重。
武剑则利落简单,顶多只有剑穗装饰,重量从六七斤到十四五斤不等,乃是杀人利器。
这白衣人斜斜别在腰间的剑,更是古朴、简单,一丝装饰也无,只收在剑鞘之内,却已有一种寒森森的冷气砭人肌骨,只瞧上一眼,就知道这是杀人的凶器!
诸葛雷的嘴巴早在看见这人的第一个瞬间就闭上了。
他的头居然也底下了,眼观鼻鼻观心,不知道他此时此刻,心里是不是默念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只可惜他在心里就是把自己念死,这白衣人冷冰冰的目光,还是想像磨尖了的冰锥一样将他当胸刺过。
白衣人负着手,慢慢地走过来了。
他面前正好有一个空位,这如仙人一般的白衣贵公子,竟就这么坐在了诸葛雷的身边。
诸葛雷的额头上开始冒汗。
白衣人伸手,用两根修长有力的手指,捏住了诸葛雷的酒杯。
诸葛雷汗如雨下。
白衣人淡淡道:“请。”
说着,把酒杯推向诸葛雷。
诸葛雷不动,赔笑道:“大爷您……”
白衣人的薄唇锋利,弧度冰冷,他扫了一眼诸葛雷,语气听不出情绪道:“敬酒不吃,想吃罚酒?”
诸葛雷立刻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又赔着笑脸道:“多谢大爷、多谢大爷。”
白衣人斜眼瞥他,唇角笑意冷淡。
他道:“你要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