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郑义搬回一张行军床来给席方雨睡,据说是朋友搬家扔给他的,可洗衣服的时候,席方雨在他衣袋里发现了购物发票。
总体来说,两人相处得还不错。
酒吧的工作席方雨渐渐也可以应付自如,郑义的人缘不错,他介绍来的人大家也都着意照顾,相处十分融洽。
酒吧生意不错,每晚都有演出招揽顾客,有个乐队是长驻这里的,说不上什么好不好,唱久了,也有自己的观众群。给席方雨印象最深的是个叫“小优”的女孩,才二十岁,被这个城市五光十色的华丽表象所诱惑,千里迢迢而来。人长得很漂亮,歌声也好听,就是一身时尚的辣妹打扮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每次唱完,她都会坐在吧台前要一杯酒,然后缠着郑义说话。不过郑义的态度向来是不冷不热,爱搭不理。
“她就喜欢阿义的酷样。”
小唐不知何时凑到席方雨身后,嘴撇得老高,不知是不是看郑义这么受欢迎吃醋。
笑了笑:“那你呢?”
“我?切!我女朋友比她可漂亮多了。”不可一世的神情逗得席方雨一笑。
“不过阿义跟她倒也挺配的,反正他女朋友也跑了,两人凑合凑合也不错。”
对于郑义以前的女朋友,席方雨略有耳闻,听说原来也是这里的歌手,先是跟郑义谱了一曲酒吧情缘,后来不知怎么嫁了别人,郑义就是为她才追到深圳。这是郑义的伤心事,他不提,席方雨也不问。
想一想,郑义应该还在爱着那个女孩吧?
一段感情,若真是倾心投入,又岂是说断就断得了的?
不知不觉的,手又放在了右腿上,曾经断裂的地方似乎又阵痛起来。
十四
未出家门前,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多的陷阱,更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落入陷阱的一头麋鹿。他只不过是想有个自己的“家”而已,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窝棚也好,但这个愿望似乎也是遥不可及。
直到警察确认男子的身份,席方雨才不得不相信自己被骗了。备了案,警察很有人情味的象征性的劝慰他两句:这类诈骗案现在很多,专门欺骗你们这些外来人员,一有消息我们就会通知你的——但是,别抱太大希望。
回去的路上,男子扬了扬手中的证件:“我说什么来着?这房子是我的吧?”随即咬牙切齿,“那小子我把他当朋友,结果我才出一趟门,他就把房子都给我卖了,连锁都换了,真x的!”
他一个人牢骚了半天,也不见席方雨说话,想起他才是直接受害人,不无同情地叹了口气:“算了,认倒霉吧。下次眼睛擦亮点。”
席方雨还是不说话,默默的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向男子说了声:“对不起。”最后一次回头看了眼这个曾经给过他一些归属感的地方,一脚踏出了门。
从楼道的窗子看过去,外面已是华灯初上,说不出的妩媚灿烂。
夜景之所以美丽,大概就在于它能够用它那厚厚的黑幕把一切的丑陋肮脏遮掩住,只露出斑斓的彩光来吸引人的视线——就如这城市一般。
据说,每一盏灯下都有一个人,那么,这如星星一般数不胜数的灯火之中,有又哪一盏是属于自己的呢?
席方雨看着,不觉出了神。
有开门的声音,是男子出来扔垃圾。看见席方雨还在那里不觉一怔,但也没有说话。等到回房的时候,男子终于有些忍不住了:“你要站别处站去!站在我家门口算怎么回事?让人看见还以为我怎么了呢。”
席方雨一呆,想想的确是给人添了麻烦,有些抱歉的笑笑,提着行李下了楼。
一出楼门,冷风就扑面袭来,让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噤。茫然四顾,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索性在楼前的花坛上坐了下来。
天已经黑了,下班后行色匆匆的人们从这里走过,都诧异的瞥了他一眼,只当是遇见个疯子,头也不回的去了。
坐了不知有多久,一双脚踏进低垂的视线当中,抬起头,男子叉腰站在那里,一脸怒容。
“你这人有毛病吗?大冬天坐在这里吹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