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一个苦逼神仙出来了,又一个苦逼神仙出来了……
☆、(修)
(8)
正如烂酒鬼所言,当年他这边将我给扔了,杨戬那边就把我给捡了。
起因说来也简单,他的狗咬了我,于是我就非常不客气的讹上了他。
之前以为这一切都不过是纯属巧合,不过现在想想,当时我被抛弃的地方正是杨戬的封地‘灌江口’,而据我所知,杨戬又是烂酒鬼在这三界之中极少看得上甚至很是欣赏的存在。再结合这厮刚刚说的话,我完全有理由相信,那会儿他特地把我丢在杨戬家门口,其实秉的不是给宠物找下家的主人之心,而是给闺女找相公的父亲情怀。
坑爹至此,我不禁热泪盈眶。
说到杨戬,那可是个实打实的皇亲国戚。
貌似现在很流行一句话,基本模式为‘我x是xx!’。
如果让杨戬来讲,那便是——‘我舅是玉帝!’。
三界主宰是我舅,那真是一舅在手,天下我有……
可对玉帝这样好用的王字大招牌,杨戬却极是不屑。
理论上来讲,甭管是谁想要升天做官,那都必须是要抛掉原有的臭皮囊,俗称脱胎换骨的。
可杨戬偏不,不走关系不抱大腿,完全凭着自己的力量立下战功赫赫,做了旷古绝今第一位的‘肉身成圣’。
然后丢下一句‘听调不听宣’,便自顾自下凡做了个逍遥快活的散仙,把天庭的高官厚禄当成个屁,给放了。
杨戬捡到我的时候,刚封神成圣没多久。他问我叫什么,我想了想,从烂酒鬼对我的称呼中去掉了影响我文艺小清新气质的‘臭’,答曰:“姓丫名头”。
他听了,只像是对一个恶作剧的调皮小孩子一样笑着摇摇头,没再多问,将我带回了家。
于是我便和他的狗及他的几个结拜兄弟们住在一座大宅子里,每天吃吃喝喝睡睡,日子过得极是惬意逍遥。
不过很可惜,这种快活日子只过了几十年。
因为杨戬不知怎么了,忽然决定上天做官。既然正式入了神仙的官场体系,我这么个非其族类的妖怪便自是不能再跟着了。
也是恰在那时,因了我的一句戏言而加入了妖族的夜墨横空出世,口口声声要娶我做老婆,杨戬便顺水推舟的将我交给了他。
啊,这么一琢磨,莫非当时的杨戬也是怀了一颗充满父爱的心?……
爹太多,坑也多啊……
离开灌江口后,和夜墨到处游荡时,偶尔能听到一些有关杨戬的零星消息。
比如,他做了天庭的司法天神,冷酷无情排除异己,以铁血手腕独揽大权;
比如,他下令整肃军队,打着提升战斗力的幌子穷兵黩武,弄得怨声载道;
比如,他阴险狡诈玩弄权术,甚至胁迫玉帝,朝野上下弄得乌烟瘴气……
其实这些,我一个字都不信。
可有的时候,却也忍不住会想,在天庭为官的杨戬,手握重权的杨戬,翻手为云覆手雨深谙争权夺利之道的杨戬,还是那个,‘心高不认天家眷,性傲归神住灌江’的杨戬吗?……
而今,当终于再度看到那带着淡淡疏离的俊朗眉目,我忽然就豁然了。
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根本一点儿都不重要,无论他究竟变成何种模样,只要还愿意唤我一声‘丫头’,就永远都是离别那日,繁华落尽的梨花树下,那个涩着嗓子笑着对我说,“原本以为,我会一直养着你……”的,杨戬。
使劲眨眨眼,我扑到杨戬的面前,鼻子有些发酸,心中涌起股莫名的委屈,低着头拽着他的衣袖,半晌方憋出一句:“还以为,你早就把我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