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特地去买的锅,明早给你做早饭。”
一听有好吃的,没有节操的小胖妞又腻在了她毛哥身边,还紧紧贴着,问:“早饭吃什么呢?”
离烟以前很少吃中餐,因为中国菜总会让人想家。她总是刻意回避,然后告诉自己汉堡薯条非常美味。当然,在毛毛没出现之前,她也是真心觉得自己是和适合美国的饮食文化,可自从吃过了中餐馆,她慢慢就吃不下汉堡和炸薯条了。
因为有毛毛与自己住在一起,所以就算天天都吃着美味的家乡食物,她也不觉得孤单,能想起的,都是自己那些少少的,关于国内一切的美好记忆。
毛毛并没有公布明早的菜单,只是在天还未亮时出了门。然后,身披黎明寒气回来,他十分小心地开门,脚步轻轻地走进厨房。
他拿起称手的锅烧水,把刚买到的新鲜黄鱼腌制后水煮,嫩白的鱼肉味道很鲜,唯一的缺点是小刺极多,一般人都不喜欢耗费时间在这样种类的鱼上,可吃鱼是个苦尽甘来的事情,一般刺多的鱼,味道都十分美味。当然,他很清楚,正在呼呼大睡的小胖妞绝对没有这个耐性,但不要紧,只要有人愿意宠她,这些都不是个事。
天空渐渐发亮,毛毛关上了厨房的灯,对着窗台,弓着腰开始剔鱼肉。几乎透明的小刺需要用指腹来感觉,男人的大手捏着一条黄鱼,从鱼尾开始,把鱼肉一寸寸碾碎,将那些危险的小刺全都取出来。他很瘦,黑色的高领毛衣贴在弓起的脊背上,显出一道好看的弧形,他看起来很漂亮的手指穿梭在鱼肉之间,因为那样修长干净的指尖,所以那些鱼肉也显得格外干净漂亮和美味。
三千港靠海,人们喜欢吃鱼,家家的母亲都是这样为孩子剔出一碗干净的鱼肉,看着自己的宝贝一口口吃下,一天天健健康康的长大。这是这个男人对于家的思念,对于里面呼呼大睡小胖妞的独宠。
两条鱼,去头尾和刺,剔出来的鱼肉其实不多,白莹莹的鱼肉被搁置一旁,男人直起酸疼的腰,浑不在意地揉了揉,又重新烧了一锅水,准备好面米分糊糊和鸡蛋葱花木耳。
他站在锅前等水开,歪着窄跨,只用一条腿承重,另一条腿一刻都不老实地抖着脚。
水开后,他将稠度正好的糊糊用筷子一条一条切到水里,水温让细条状的面疙瘩瞬间成型,毛毛估计了一下他家小胖妞的食量,索性将所有的面糊都倒进锅中,等水重新煮沸,面疙瘩浮在水面,他就将之前准备好的配料全都放进去,最后下盐巴味精,还有最重要的,那一碟少少的黄鱼肉。
一时间鱼鲜味充斥了每一个角落,这是最正统的,三千港风味。
***
喜欢睡懒觉的离烟被这香味吵醒,迷瞪瞪地以为自己在做梦,这是天堂的味道吧?只有天堂才会这么香喷喷吧?
她躺在被窝里做了几次深呼吸,倏地就想到了昨晚,她毛哥说要做早餐给她吃。
不会……是这样的早晨吧?
敢不敢这样幸福啊?!
离烟从没有这么利索的起床过,她一脚踹了被子,一脚踩在地上找拖鞋,最后觉得穿拖鞋真的很浪费时间,就光着脚跑了出来。
她探出一颗小脑袋,站在香气最浓厚的地方,那里有一个男人在歪跨抖脚,这是她爷爷最讨厌的姿势,可此刻,这是离烟觉得他最帅的姿势。
男人拎着一只勺子慢慢搅拌锅中的食物,朝阳洒在食物上镀上一层金米分,欢乐的小泡泡不断咕嘟咕嘟地在锅里面唱歌,他轻轻抿了一口汤,薄薄的眼皮微微眯起,然后满足地笑了起来,他回身,冲着偷看的小妹儿招手,说:“胖宝,快来尝尝,这味道,绝了!”
离烟跑过去挨着他,两人都光着米分嫩嫩的脚丫子踩在地上,他将勺子递到她嘴边,说:“张嘴。”
她乖乖张开嘴边,被滚烫的汤水烫出眼泪,却舍不得吐掉。
他笑眯眯看着,笑眯眯,再笑眯眯。
离烟一下抱住了他,大着舌头急哄哄地吼着:“嚎嚎吃!真的嚎嚎吃!毛哥我以后都乖乖的,你能经常给我做吗?”
男人拍了拍小胖妞的脑袋,略微傲娇:“看你表现。”
☆、第12章生日
离烟的生日是在初冬,那天,她接到一通从国内打来的电话。电话里的男人语气恭敬严谨:“离烟小姐,楼董事长已经在珠宝店为您定制了一串钻石手链,夫人的礼物此刻正躺在您的银行户头上,我在这里再次祝愿您生日快乐。”
也不知道有多少年了,反正楼离烟同学每年的生日都会接到她爸爸……楼董事长……身边的特助先生……的祝福电话。
可是她并不开心,这算什么啊?连个祝福电话都没有时间亲自问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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