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年轻气盛,买过机票后,兜里才揣着几千块钱,他也赶去闯荡纽约。
蒋慕平断了他一切的经济来源,硬是逼着他回国,但他就是没妥协。
他对自己的要求过高,加之课业繁重,除了学习睡觉时间,他每周有大概十六个小时的打工时间,可这两百多美金,远不足以支付他每个月的房租、生活费。
后来的日子过的可想而知。
他和霍远周就是那个时候遇到的。
他到自助取款机取钱,看着已经不足的金额,一筹莫展,但该死的虚荣心使得他不想跟家里人低头。
恰好,霍远周也去取钱。
就这么遇上了。
因为路教授的关系,他们之间算是认识,也只是认识而已,没有任何交情。可异国他乡的,在走投无路时,能遇上一张熟悉的面孔,都是欣然安慰的。
自那之后,他就随着霍远周住进了纽约最脏乱的一个贫民窟,没有经历过的人,大概永远都想不到那里有多乱,多脏。
那几年里,那片贫民区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地区,没有之一。它是罪。孽的源泉,混乱、肮。脏。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没有横尸街头,是有多幸运。
不管怎样,他总算有了栖息之地,可以继续他的学业。
在去纽约前,他算是娇生惯养的,什么都不会做,因为霍远周比他大七岁,更像一个哥哥般去照顾他。
有学期他选修了二十四学分的专业课,忙的连打工的时间都没有,霍远周承担了他的全部生活费,有时还会给他洗衣服。
那两年里,他们外表看上去光鲜亮丽,其实过得穷困潦倒,却也是他人生里最宝贵的两年。
read_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