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八点,马骐刚进了办公大楼,就见大厅左侧的通告橱窗前围着一堆人,眼光齐齐地盯在一张不太大的纸上,指指点点地议论。看样子,那纸是新贴出来的。
“想不到能出这档子事,不好理解!”一个四十多岁的胖子扭身离开,摇着脑袋,脸上透着惊讶。
“有啥不好理解?”一位戴宽边眼镜的瘦子,点着头,以肯定的语气说,“这年头,可是啥稀奇的事儿都会生的!”
“倒也是,现今怪事确实多。但是,”一个宽肩膀的年轻人,粗声粗气插了一嘴,“我就不信,人家是满腹才华的主编,长得又有型,怎肯去讨那个女丑八的便宜?怕是这丑八做了个乱梦,或者自个心里胡思乱想了一通,然后编出个故事来……”
“我看也是!”另一个理着长的时髦男,嘻笑着附和。“往好里猜,也只能说,八成这女的闲极无聊,才寻思写这什么控诉信'来逗大家乐一乐!”
听大家七嘴八舌地说得热闹,马骐问旁边一个人:
“什么事儿?”
那人一看是他,呵呵笑起来了:
“你还不知道啊?嘿嘿,肉麻!是一个女侠在控诉你们主编对他搞下流活动呢!把她揿在墙上强吻,还又抠又摸的。娘的,难道庄梦晓那么不成材料,见个母的就乱来?这下子可来戏了。她觉得吃亏,写了封控诉信'贴在这儿,扬言庄梦晓必须娶她,不然她绝不甘休。嘻嘻,还拿死来吓唬呢,好怕怕哦!”
马骐吃了一惊,耳根旁差点儿沁出汗来,急忙问:
“那女的是谁?”
时髦男还没回答,另一个三十多岁留胡髭的汉子,抢先道:
“能是谁?就那个打字员,那个鸟不宿uoo27呗。哎,也就是她,要不怎么这样耸人听闻,惹来一圈人,争着欣赏她这控诉书‘呢?哈,你听,她还在那边哭,演佳人娇啼戏呢。真有一手!”
另一个人接过话茬,直接挖苦说:
“就她那模样,是个男人见了都得吓掉魂。她倒好,还想象着庄梦晓吃她豆腐,嘿,就是做春梦也该先查查黄暦呀!”
时髦男接口说:
“她早料到大家不会信,所以,打了一行字说,当时庄梦晓满身酒气。这么一写,就是想告诉你,酒能乱性,正因酒精起了作用,庄梦晓才对她动了那念头。哼,字句里埋着伏笔,倒蛮有才呢!”
马骐听了,和别人的感觉不一样。要说惊奇,他也感惊奇,怎么还有用这法子来恶心人的?要说好笑,他也觉好笑,长相丑到那份儿上,还要讹人,说别人想占她便宜?然而,马骐此刻更多的是愤怒。听她在那边哭,本想过去瞧一瞧,可一想起她那诨号,身上就起了疙瘩,不想靠过去。
原来,这个女的外号很响亮,起得很别致,少有人能记得她的本名李丕烟,一提“鸟不宿”,却满大楼的人都知晓是谁。她的脸容,不知道怎么会那么搭配,脑袋壳膨膨大大,似常年患浮肿;脸颊却故意与之错搭,窄窄的;鼻子更其过分离奇,长溜溜的,像在双颊中间挂着一根肉肠;鼻子下的嘴唇,倒和常人差不多,但总是阖不紧,露着两颗尖翘翘的牙,很犀利,被一个瓢形下巴托着。老一辈人,形容一种叫“丧门”的怪物,据说就是这个模样。然而,毕竟是同机关的人,大家对她客气许多,只含蓄地用一种树的名字称呼她。那树的特点是,叶子长得弯弯挠挠,并且密密实实地遮着枝干,每片叶上皆长硬刺,尤其叶缘,朴朴楞楞满是刺儿,尖利如针。鸟儿皆知它的利害,如果不想玩酷,存心把自己弄出一身血来,绝不敢落到它上面,遑论宿在上面。称之为“鸟不宿”,太达意了。
所以对这女子不必多费笔墨,只一个诨号,就基本囊括了她的信息。据传她还患癫痫,常严重作,一作便手足抽搐,满地乱滚,嘴边像田蟹一样喷着白沫沫。因此,她已三十五六岁了,没一个男子对她生情不说,也没有一个男人敢挨近她。称之为“鸟不宿”,太在谱啦!
那天恰好庄梦晓去了外地,找作者约稿。马骐看完那“控诉信”,窝了一肚子火,进了编辑部后就独自闷坐着思量。怪呀,好端端的,“鸟不宿”为啥要这样干呢?想讹庄梦晓,还是故意埋汰庄梦晓?这后边肯定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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