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便裹了件带兜帽的银色披风出来。
叶凤歌踮起脚,有些费力地举高手臂,拎了披风的兜帽将他连头盖住。
“几时偷偷长这样高了,”她佯怒轻哼,旋即又忍不住感慨地笑了,“你如今长这样高,我就再不能‘居高临下’瞪着你倔强的头顶训话了,真是遗憾。”
似乎人与人之间越是亲近,对对方的许多变化反倒越是迟钝。
傅凛长得比同龄人晚些,身量拔高约莫是十四五岁才有的事。那阵儿的他当真是民谚说的“迎风长”,总像是一觉睡醒便蹿高一点。叶凤歌也记不清是从何时开始,自己就很少有机会低着头与他说话了。
要知道,她的身量算是纤长,与寻常男子站在一处时,至多也只会矮个小半头;可在如今的傅凛面前,她竟生出了一种“我居然也可以这般娇小”的感觉来。
傅凛垂眸笑望着她,眸底隐有流转华彩,“原来,你竟很喜欢低头跟我说话?”
他的目光过分专注,叶凤歌心下莫名一虚,不自在地撇开头,偷偷退开两步。
她尴尬地挠了挠脸颊,讷讷笑道,“只是突然感慨……”
“我有法子成全你的心愿。”
傅凛举步近前,将她先前拉开的那点小小距离重新消弭。
接着便突然伸出双手,扣住她的腰身,抱住她往上托了托。
猝不及防的叶凤歌双脚倏地悬空,当即慌张地伸出两手紧紧攀住他的肩,结结巴巴惊呼一声,“傅凛!别、别胡闹!你……”
傅凛不为所动地将她抱得稳稳的,略仰起脸,笑眼中隐约漾着讨好,“瞧,你又比我高了。想训什么?”
“不要再胡闹,天都快黑了,仔细耽搁久了要着凉,”叶凤歌稳住心神,喉间紧了紧,柔声道,“赶紧回去洗澡、吃药。”
当年那个病弱瘦小的少年是真的长大了,竟能轻而易举地将她抱起来。
傅凛不情不愿地“哦”了一声,这才轻轻将她放下,忽然又像想起什么似地,握住叶凤歌的手腕就举步往外走。
“裴沥文还在书楼前头等着我说事呢,险些将他给忘了。”他边走边漫不经心地笑喃。
今早裴沥文与傅雁回是前后脚到的,当时傅凛让宿大娘将裴沥文先带去书楼前头的小厅候着。
裴沥文是个认死理的,未得傅凛的吩咐,他是不会离开的。
叶凤歌由得他牵着,跟上他略急的步伐,心中却像有团吸饱了水的棉花,堵得她胸腔又酸又痛。
她真的宁愿他耍横发脾气,尽情宣泄心中的郁结,也不忍看他这样暗自撑着一副坚强无事的模样,拼命找事情让自己不要停下来。
她快要心疼死了,却什么也不能说。
第十一章
因傅凛打出生起身子骨就差,傅雁回又总当没他这个人似的,傅家便没想过要安排他如家中大多同辈那般走仕途。
甚至没替他打算过以后。
就将他放在桐山这宅子里养着,全然是能活一天算一天的意思。
三年前,在傅凛将满十六时,他自个儿给临川傅宅去了信,生平头一回向家中要了点东西——
两间分别位于临州清芦、昌繁两城的铺子。
按大缙世家的规矩,族中子弟到十六岁行冠礼后,若无步入仕途的打算,家主便会拨些田产到其名下,以示成年后该凭自己的本事营生糊口。
由于傅雁回对傅凛不闻不问,也没有要替他行冠礼的意思,傅家家主便不好提这茬。
傅凛早早看穿了这层,知道这事儿自己若只是坐等,怕是一辈子都等不来,便主动去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