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她被傅凛怄到,有心想避着不与他一同吃晚饭,便独自先去了小厨房,恰好碰到闵肃。
她与闵肃实在称不上什么交情,打个招呼后就各自吃饭,本是相安无事的。
后来嘛……嘿嘿,总之她是大获全胜就对了。
听出她的声音里藏着愉悦笑意,而那份愉悦显然是因闵肃而起,傅凛的牙根紧了紧。
“你无端端招惹他做什么?”
“没招惹啊,就刚好碰到,”被他这一追问,叶凤歌突然心虚地垂下眼帘,望着他墨黑的发顶,“我也是随口说说,原以为他不会搭理的。”
哪知闵肃也是闲极无聊,再加上掌勺大娘与烧火竹僮憋着坏在旁煽风点火,他脑子一热就应下了。
虽说同在这宅中生活了七年,但两人从未同桌共食过,闵肃对叶凤歌那可怕的食量一无所知,当场输了个底儿掉。
傅凛听出她这是藏着半截话没说,心中顿时又慌又烦。
不过他也知叶凤歌的性子吃软不吃硬,此刻她明显不想说真话,若强追着问,只怕两人又要闹僵。
于是只得按捺下刨根问底的心思,抿紧了唇,脑中转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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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莫有一盏茶的功夫后,叶凤歌便停了。
转身从小药罐子里挖出活血化瘀的药膏,在掌心里搓热,“坐好,脸转过来。”
傅凛“哦”了一声,老老实实坐直,转头面对她,密长的双睫掩住星亮眸子,略仰起脸。
许是两人这些年太过亲近熟悉,叶凤歌已许久没有留心傅凛在长相上的变化。
此刻秋日晨光透过窗户纸从他背后渗进,沿着他的身周描了金色光晕。
墨发似缎散落,银袍像一泓倒影着月华的春水,衬着他面若冠玉、眉眼如画。
不知不觉间,当年那个病弱瘦小的稚童,已长成了这般出色的模样。
好看得不像话。
勾人心魂。
招人垂涎。
傅凛等了半晌也没动静,倏地睁眼,恰巧撞到她直勾勾怔忪的目光里。
叶凤歌如梦初醒,登时羞耻地红了脸,赶忙将掌心的药膏揉上他额角小小的肿块。
“你方才是……”傅凛忍笑,才起了个头,就被强势打断。
叶凤歌恼羞成怒地略添了力道,疼得他“嘶”了一声。“闭嘴,别说话!”
方什么才?!
方才什么事都没有!
她堂堂一个正经人,怎么可能无耻流氓、丧心病狂地对着亲自照看大的小孩儿发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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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叶凤歌押着回到主屋喝药时,傅凛原本还有些紧张,怕她会发现自己藏在柜子里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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