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凛飞快将手放下,满脸大度,“没事的,不疼。”
叶凤歌嗔他一眼,走过去俯身打量他光洁的额面,“伤着哪里了?”
温热馨香的气息近在咫尺,傅凛心中一悸,唇角上扬,“小伤而已。”
他也不记得是从何时开始,只要叶凤歌全神贯注地看着他,他心中就说不出的畅快欢喜,天大的疼痛难受都忍得下去。
从前不明白这是什么缘故,可经过昨夜之后,他好像有些懂了。
“别动,”叶凤歌扶住他的头,指尖一点一点在他额角发沿探着,终于摸到那小小的肿块,“都肿了……你房里还有化瘀的药膏吗?”
“没了。”
“我房里有,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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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叶凤歌初来时,本是被安顿在南院的一间客房内住下的。
后来她发觉宅子里那些老仆对傅凛十分敷衍,他所住的北院寝房从无值夜的人。
那时傅凛的病情比如今严重得多,半夜突然高热是常事,因着没人值夜,总要到次日早上才会有人知道。
叶凤歌实在是放心不下,便主动担负起值夜的活,在傅凛寝房的外间住了至少有两年。
后来宿大娘接手管了院中事,妥帖地安排了小竹僮们轮流值夜,叶凤歌自也不必继续在那外间将就了。
宿大娘原本还是安排叶凤歌住回南院客房,但傅凛当场就闹了好大一通脾气,那架势,仿佛谁敢将叶凤歌从他身边带走,他就能点火烧房子似的。
宿大娘无奈,拉着叶凤歌在他跟前好说歹说哄了两日,这才得了他妥协让步,同意将叶凤歌就近安顿在北院东厢,与主屋寝房只隔着半个院子。
不过,随着年岁渐长,傅凛心下模糊意识到叶凤歌是个女儿家,便从未踏进过她的房间;实在有事急着找她时,也只是站在门口等着。
今日乍然被叶凤歌领进房里,虽只是被安顿在外间窗下的坐榻,却也足够他心跳怦然了。
趁着叶凤歌进里间取药膏,他使劲揉了揉脸,徐徐定住心神。
抬眼将周围的陈设扫视一圈后,心中那暗戳戳的喜悦迅速又被一股烦郁盖过。
房中四下整洁、素简,甚至有些空落落。
一看就是随时可以拎包袱走人的模样。
“当住客栈呢?”他心中轻恼,伸手抓过坐榻上的一个软锦垫放到背后,歪身靠上去。
叶凤歌取了药膏出来,见他似乎悒悒不乐,满脸好笑地走过来,“这又是怎么了?”
早上还犟说自己是大人了,这一时高兴一时又不高兴的性子,分明就是小孩儿嘴脸。
“我头疼,”傅凛眯着眼缝,撒气般轻嚷,“整个脑袋都疼。”
叶凤歌最受不得他这种撒娇而不自知的模样,当下心中软得一塌糊涂。
见他脸色是不大好,她便将嗓音放得甜甜柔柔,哄人一般,“若你不忙着去书房,我可以先替你按一按,之后再抹药膏,成不成?”
“这几日没什么忙的,后头的事还要等消息。”说着,傅凛偷偷将脑袋偏过去些,正巧是她方便伸手的角度。
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模样活像一只收好利爪,乖乖等着顺毛的小兽。
叶凤歌眼中盛满柔软的笑,站得更近些,替他松了束发的青玉冠。
纤长十指探进发间,轻重合宜地抚按,让傅凛心中又开始扑通扑通闹腾起来,耳朵尖又悄悄燃了火。
怕她要听到自己纷乱的心音,傅凛索性先声夺人地开口道,“昨夜吃饭时听顺子说,你邀闵肃‘斗饭’,把人给放倒了?”
叶凤歌手上微顿,旋即咬着笑唇“嗯”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