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君憋笑,没忍心打击他的自信心。
然而事实是,这么好看的笔写出来的字依旧丑的可怜,得知真相的小席君,当场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正常人换支笔都能写出好看的字,为什么偏偏自己做不到?难道说我不是正常人吗?
为了配的上这支笔,也为了向爸爸证明自己属于正常人的范畴,她在私底下苦练了很久,这才慢慢达到了自己想要的标准。
席君接着往下说。
“放在现在,这支钢笔的设计都不落俗套,小孩子嘛,都喜欢独一无二,可想而知那时候我会有多喜欢它。”
爱不释手的抚摸着,席君盯着它的目光极致的温柔,整个人都沉浸在了当初美好的回忆中。
在她的描述词里,一个活泼又机灵的小女孩形象被逐渐勾勒了出来。华杓很难想象,她们居然会是同一人。
“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那些把钢笔插在西装外套胸前口袋里的人,我觉得那身打扮特别酷,看起来特别有格调,后来不知不觉也就模仿我爸那样,天天带着它不离身。”
华杓被逗笑了,没想到看似沉稳冷静的席君,小时候也会有这么中二天真的一面。
“到现在,它已经成为了我的一部分……”
摩挲着笔杆,席君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心里的滋味有些五味杂陈。
其实在诉说笔的来历之前,她原以为自己小时候的记忆会出现模糊,毕竟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
但在回想的过程中,席君惊讶的发现,小时候的每个细节都清晰可见,仿佛发生在昨天一样。
她这才意识到,她的大脑比自己想象中还要珍视那段宝贵的回忆。
拔开笔盖,席君在照片上潇洒地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席,君。
横撇竖捺中都透着自己的风格,把端正和不羁的态度恰到好处的融合在了一起,就和她的性格一样,强大而又自信。
“来吧,一起开工。”
她就此打住了话题,正式发起工作的邀请。
在此之前,华杓其实都没有特别注意过她的字,然而今天一看,小小的方块字里的确充满了难以言明的魅力。
就连看她签名都是一种享受。
再对比自己在照片上所谓的个性签名,和她一比较,那简直就像鬼画符一样,华杓心塞。
明明和席君用的是同一张照片,但因为不同的字体,就连写真里的颜值好像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照片里的光芒都被他的破字而严重拉低颜值。
啊,好受打击!
席君好奇地瞄了一眼他的作品,忍不住喷笑。
“你怎么还在名字后面画了一个勺子?”她哭笑不得,“就因为你的名字里带杓(勺)?”
“这不是想让枯燥的工作变得稍微有趣一些嘛。”华杓微微有些心虚。
这绝对不是摸鱼画画,绝对不是。
“小君君,你要是有时间的话,教教我写字呗?我也想把字练好。”他的思维很跳跃,立马来到了另一个维度。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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