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眨了眨眼,冲她傻乐,一个活脱脱的二傻子。
席君哑然失笑。
他还真是一点都不跟她客气。
“行吧,那就早点开始工作,你太磨蹭了。”席君从他手里接过了一部分照片,已经进入了工作状态,“从哪里开始签?签多少?”
就连工作进度都要自己催促,明明自己才是置身事外的那个人,但是放在闲适的华杓面前,怎么她看起来更像工作在身?
作为急性子,她倏然有点理解同为急性子的赵毅,为什么年纪轻轻就显得如此憔悴。
“额,你先随便签个几百张吧,毕竟小爷我的粉丝着实有些多,工作量自然也是很大的。”
他歪着头,状似苦恼,气死人不偿命的继续说道。
“唉,大家的热情还真是让人吃不消呢。”浮夸的摊手,华杓撅嘴眨眼,很是做作。
“……”
我也挺吃不消你的。
没有兴致陪这个戏精演戏,席君任命的接过照片坐到了椅子上,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支笔,准备伏身写字。
看到了某件熟悉的物品,华杓这一次终于开口问了出来。
“小君君,你怎么每次出门都随身带笔啊?而且还都是同一支钢笔。”
在父母长辈们的那个年代,用钢笔的情况会比较常见,但现在,不管男女老少几乎都用水笔,又方便又省事。
说起来,席君还是他的同龄人中唯一一个把钢笔当做日常用品的人。
实话实说,挺酷的。
为了再次验证自己的说法,华杓把头凑了过去,仔细的把她手里的笔和记忆中的笔进行比较。
没错,它们就是同一支。
“这支笔?”席君的手腕往右一动,把它摊平在掌心,向他展示。
“对,就是这支。”
从她旁边拖出一把椅子坐下,华杓好奇极了。
“这支笔应该用的时间不小了吧?我看笔的品牌名都被你磨平的没印了。”
听到这话,席君一个帅气的转笔,嘴角轻轻勾起笑了笑,没有避讳地回答。
“这是我幼儿园刚学写字那会儿,我爸买给我的生日礼物。”
话音刚落,华杓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接口。他知道席君的家庭背景,担心会触及到她的敏感情绪。
“抱歉,我不知道……”
“这有什么好道歉的?”席君扑哧一声,反而饶有兴致的讲了下去。
“我小时候不爱写字,字写的也不好看,跟狗爬似的,一点都不像我爸,我爸他钢笔字毛笔字都好看。为此我妈老笑我,说我没有遗传到家庭的优秀基因。”
说这段话的时候,席君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伤感,甚至比起平时还要更活泼生动一些。
这是席君第一次主动在他面前提起小时候的趣事,华杓听得很认真。
“字丑就不想写字,为了提高我的积极性,我爸骗我说正常人字丑是因为笔的问题,换支笔就好了。所以到生日那天他特意买了一支好看的钢笔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
关于手和笔的关联,他和席君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没等席君说完,他就急哄哄地发表意见。
“是吧是吧,我也觉得写字跟笔有关,我字写的那么丑,一定是因为我笔买的不够好看不够贵。”他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