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一想起当年追他的情景,总是忍不住要为自己鼓掌。
那时候学校里喜欢他的女生特别多,但真正像她这样付诸行动并且坚持不懈的并不多。女生多半有点矜持,颜色是个异类。
自打知道霍正希在便利店打后,颜色就想方设法想在那里找个工作。
她几次去那里买东西,都挑霍正希不在的时候去。没几天认识了在里面工作的另一个男生。
她就跟人聊,说自己想打工,问他店里招不招人。
“好像听老板提过一耳朵,具体不清楚。”
颜色就问他要老板的电话,准备上门“推销”自己。
那是她平生第一次,那么渴望达成一个心愿。
因为那是初恋。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yaya妹子扔的手榴弹,抱一个。
关于那个变态,颜色还有后续。
颜色:我进小区的时候,碰到一个女的,她还好吧,有没有被人盯上?
霍正希:没有,我们都希望他盯上的是她,结果人家看上了你。
颜色:为什么?’
霍正希:那是警方派来的女警。
颜色:……
☆、偷看
长得漂亮的姑娘总是讨人喜欢。
那人男生没有拒绝颜色,给了她老板的手机号。
颜色也不怕,直接就打电话过去,说要去店里工作。老板在电话里表现得有点不情愿,吱吱唔唔之即颜色就提出跟他见面。
对方想了想,让她下午过去,说他要去店里盘货。
颜色收拾了一下,穿了T恤牛仔裤,化了个淡妆就过去了。
老板本来没想招她进店。人家想找个男生,力气大能帮着搬货,上夜班也更合适些。
结果他一见颜色,觉得这小姑娘挺漂亮,也许可以给店里招揽一些生意。加上颜色也挺能说会道的,他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了。
颜色高兴坏了,那几天走路都带风。
她的课主要集中在周一到周四,剩下的三天老板都给她排了班,一星期连干三天,把颜色累得够呛。
收银员的工作也不轻松。
主要是总站着,腿有点受不了。
干了几天,连霍正希的面都没碰到。
颜色不死心,就挑其他时间去店里买东西。那个给她电话号码的男生小秦还挺纳闷,问她为什么总来店里买东西。
便利店东西贵,附近就有大超市。颜色又是店里员工,应该清楚进货渠道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