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炎朝刘宪看去,坐在凳子上晃着腿的刘宪也抬眸看向秦鹿,嘴角挂着笑说:“哎,姑娘,我姓刘,你看我像刘小军候不?”
秦鹿朝刘宪瞥了一眼,顿时恍然,她昨晚的注意力全在竟炎身上,完全忽略了刘宪,今早听小二一提,自然也想到了竟炎,根本没料到刘宪才是她要找的人,于是啧嘴,道了句:“失误,刘公子,你家可还有天香花?”
刘宪的脚抖得更夸张了,他眉眼含笑,清了清嗓子道:“你说你这姑娘,要找刘小军候,却不知刘小军候是谁。”
“天香花!”秦鹿将画纸从竟炎手中抽出,怼到了刘宪的脸前。
刘宪一怔,抬眉道:“我家以前的确种了一院子,这不是打仗么,早就搬走了,我与家里人大半年没联系,谁知道还有没有什么天香花?兴许有,兴许没了。”
秦鹿见他这吊儿郎当的模样便气急,皱眉道:“问去!”
“凭什么……”刘宪的话还未说完,竟炎便道:“问去吧,人命关天呢。”
“好好好!”刘宪起身,不情不愿地出门,又对竟炎道了句:“哥这可是看在能给你讨媳妇儿的面子上才写信问的啊。”
第102章将军之信:十三
刘宪与家中人相处得不好,几年前他非要从军当兵,刘宪的家里人反对得紧,险些为此与他爹断了父子关系。
刘家刘宪排第三,他上头还有两个哥哥,都是经商的料,以前是专门在北漠这处走丝绸茶叶去他国买卖的,挣了不少银钱,只是后来北方一场小战事困住了刘宪的大哥十三天杳无音讯,再回来时,他大哥断了一条腿,勉强保住了命。
刘家人觉得,当兵打仗打打杀杀,命不长,刘宪要从军时,刘家人上赶着劝,可谁劝也没用,刘宪出城散心时,正巧赶上一队北漠的夜探队归来,他比较滑头,让那七、八个人藏在了城外刘家的商队里才躲过了北漠之外部落的追杀。
为了这事儿,刘宪被赐了功,成功成了聂将军麾下的一员小将,反而害得刘家人的商队,在之后的几年都不太好走。
这大半年来,聂将军带着众人打了许多场仗,有败有胜,刘家搬出前一个城池时,刘宪只让自己的几个兄弟去护送,都没能亲自与他们见一面,后来倒是收到家中嫂子写的平安信,知晓如今家住在哪儿,可他也没回去过。
以前让刘宪与家人联系,他打死都不肯,这回愿意写一封信回去,真真是为了能促成竟炎的好事。
谁让竟炎是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潦草的字迹就写了一句:娘,咱家有天香花吗?
写完这句,他就让手下的一个小兵送出去,他家搬出了三百里之外,就算是骑着军营里的好马,来回也得一天一夜的时间。
秦鹿本想跟过去的,可转念一想,梁妄还在七夜城,她不能丢下,且如若刘宪的家中已经没有天香花了,那她也是耽误时间,倒不如刘宪那边与家中联系问着,她在七夜城内外再找找看。
眼见着一个小兵骑着刘宪的好马离开,秦鹿才对两人拱手道谢:“方才认错了人,抱歉了。刘小军候,如若你家中真有天香花,请让人去朗月客栈找我,算上来回路程,我大约只能在七夜城再待七日左右,过了这个时间,便是找到天香花,我想救的那个人恐怕也扛不住了。”
“天香花又非药材,怎么救人?”刘宪伸手勾着竟炎的肩膀。
秦鹿道:“我家主人说有用,那就是有用。”
刘宪略微弯腰,朝秦鹿凑近了些,他双眼眯着,带着点儿意味深长的笑道:“喂,且不论我家中有没有天香花,我这好歹也算是帮了你个忙,拉了一回自己的脸了,你总得告诉我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吧?”
秦鹿朝竟炎看去,目光一滞,眼中的情绪瞬息万变,就像是两人曾经熟识无比,带着点儿不舍眷恋,秦鹿抿嘴,道了句:“小女子,秦鹿,楚岫秦云的秦,哟哟鹿鸣的鹿。”
“挺好听的哈。”刘宪撞了撞竟炎,竟炎对他这不正形的模样也是无可奈何,于是道:“在下徐竟炎,他是刘宪。”
“徐竟炎……”秦鹿重复了一遍对方的名字,点了点头,又说:“如若你们没那么忙的话,麻烦帮我问问城中可有谁家中有天香花的,如若有,麻烦与我说一声,我就在……”
“朗月客栈嘛。”刘宪搭话,点头道:“知道知道。”
秦鹿拱了拱手,转身准备离开,却听刘宪哎了一声,他道:“如今世道不太平,城中也有贼寇的,这里离朗月客栈不近,你一个姑娘家,还是让我兄弟竟炎送你一程才好,正好……竟炎你去朗月客栈附近巡逻一番。”
徐竟炎听刘宪这么说,立刻明白了刘宪的意思,他瞪了刘宪一眼,低声道了句:“你乱说什么?”
“去吧!”刘宪一把将徐竟炎推出,道了句:“天不黑不许回来,听着,这是命令!”
刘宪的军职压了徐竟炎一头,他若真让徐竟炎去巡逻,徐竟炎还不能说个不字,徐竟炎心里气都没处发,就见刘宪双手叉腰站在大院前,嘴角都快笑咧到耳朵根了。
最终徐竟炎还是陪着秦鹿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