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阿哥不同,阿哥是植入他骨血,在他心里扎根的参天大树,绿荫骄阳。
如果被阿哥舍弃,他不知道,一个人的心被血淋淋的扯碎,还能不能活下去?即使是活着,大概也只会是行尸走肉。可是他没有办法对阿奶用一点手段和心计,这是阿哥最敬最爱的阿奶,也是照顾他长大,给了他一个庇护之所的阿奶。
他只能卑微地跪下,用无力的言语祈求阿奶的原谅和宽恕,或许才会求得一丝生机。
阿奶愁肠百结,百感交集,想想富贵那无赖的泼皮性子,要是真有半分勉强和后悔,哪里又会开开心心这些年,瞒着哄着,不肯娶亲,走到哪里都把人带着,一刻都不离身,连这小子考来京城念书,他二话不说就要闯京城见世面,顺便“陪读”。
不是把人放到了心坎里,爱入骨血,又哪会如此?要不是过得顺心如意,又哪得眉宇尤存三分天真?
想想这两人的年纪,怕是小乔刚长成,就让富贵给盯上了,连皮带骨吞下肚,一辈子要绑牢在身边。
小乔在不知事的年纪,已经被富贵这小赤佬给带歪了,又分不清感激亲情与恩爱……如今是两人骨血相融,又哪里能拆得开来?
阿奶心酸又感慨,还带了点不自知的心虚,看着乔应年惶惶的神情,缓缓伸手摸了摸他的头。
轻声道:“唉,冤孽啊!起来吧!”
……
曹富贵瞅瞅板着脸喝粥不理他的阿奶,再看看殷勤侍候的阿爷,总觉得气压低迷,乌云罩顶,再瞧瞧二婶二叔和青柱都识相地闷头吃饭,半句闲话没有……这一觉睡醒,是变了什么天了?!
富贵斜睨坐在身边的小乔,挤眉弄眼撇撇嘴,嘘嘘!老太太这是怎么了?一边顺手把咸蛋里的蛋白大半扒拉到了小乔的粥碗里。
这咸蛋是炼庐里腌制的,蛋黄金亮出油,粉粉沙沙的,咸香扑鼻,他可爱吃了,一口气吃三个都不带喘气的。放到不稠又不稀的白粥里,那叫一个绝配!
蛋白虽然也好吃,可总差了点意思,他吃不了那么些,就挑给小乔吃。
小乔三口两口把蛋白下粥吃了,又夹起一小根腌脆黄瓜芯,默默放到他盘里,悄悄对他笑了笑,笑容里带了丝不自知的忧郁,却别有一种魅力。
秀色下饭,曹富贵看得目驰神眩,口水都快淌下来了,赶紧一吸溜,笑得阳光灿烂,一时把阿奶的阴云密布给忘到了脑后。
啪!阿奶一双筷子重重拍到桌上。
“喔哟,魂灵差点被侬吓出?阿奶,你不吃了?”
曹富贵一向知道,女人生气时不要多问原因,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都一个样,转个话题可比追根问底灵光得多,也安全得多。
“哼!看着侬个憨大下饭,气也气饱了!”
唉,子孙自有子孙福,傻人更有傻福运,算了,她也懒得再同这小赤佬计较。
第119章姻木
阿奶在京城里没留多久,冬日北方的天气实在也有些难为一辈子都生活在江南的老太太了。干燥、寒冷,风沙又大,有暖气的屋子里虽然暖和却又干得让她喉咙疼。要不是富贵专门熬制了点枇杷露给大伙下火去燥,阿奶怕是晚上都睡不好了。
尽管如此,老太太嘴边还是起了两个小小的燎泡,掀嘴都疼。弄了点药膏涂上,这才舒服些。
富贵也不明白,明明是最爱自己的老太太、亲阿奶,怎么一来京城就左看他不顺眼,右瞅他要发火,一瞧见他差使小乔,阿奶那张老脸就能拉得比驴子都长,不出三秒,怒吼震耳。
百思不得其解的富贵也曾经心虚地琢磨过,是不是他和小乔的“事儿”让老太太看出什么端详来了?这才找着茬的发火?
想想也不能啊!他都跟小乔“分居”,走道都离着八丈远,还能有什么毛病?真要是让老太太看出来,早就一鞋底子送他去见老爹,磕头认罪了。最起码也得不由分说,绑了回乡,哪里还能容得他这么滋润惬意?
这么一想,富贵立时心安理得,转头研究老太太的燥火去了,果然是故土难离啊!好好的慈祥和蔼的老太太,到了京城居然成了母老虎,啧啧!这方水土不养老太太啊!
他也同小乔悄悄说起过老太太的火气,小乔沉默了片刻,煞有介事地说,听说西方研究中老年妇女的内分泌,得出结论,认为女人四十左右就会有一个“更年期”,容易脾气暴躁,作为家人要多体贴,顺着点,慢慢就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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