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墨想起,春杏时常住的地方是大安寺旁边的一座破庙,今天看时间充裕,她便急匆匆上了山,在路上想起那天遇到的和尚,又忍不住吐槽了一番,那什么破签文,还说她能飞上九霄天,这哪里像上天的样子,天天睡柴房,跑乞丐窝找人,她觉得自己也快成为小乞丐了。
破庙比唐墨想象中的还要破,这里起码住了有二十来个乞丐,男女老少都有,白天他们流窜在崇西城的大街小巷里乞讨,晚上便带着乞讨来的东西回到破庙里。
大安寺念上天有好生之德,并不赶他们走,有时候,还会施舍些斋饭出来,所以,这所破庙里,俨然成了乞丐聚集的天堂之地了。
还没到庙门口,唐墨便闻到了浓浓的一股味道,就和当日春杏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果然如她所说,只要在这地方转一圈,便有染上这味去不掉了。
唐墨虽然穿的也是土布衣衫,而且还打了很多补丁,但是和屋子里的乞丐比起来,却是好多了,她刚迈进屋子,便被门口一少年乞丐给拦了下来。
“你是谁,你来我们的地盘干嘛?”
这少年手里握着一根棍子,应该就是打狗棒了吧,看起来凶巴巴的样子,虽然满脸污渍,几乎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是唐墨还是发现,那双眼睛黑亮黑亮的,特别有光。
“小哥,我就是来打听一个人,我一个朋友,前两天还在这里,最近两天不见了,不知道你们见过没有?”
少年眉毛一拧,“我们这里,每天来来往往的人多了,谁知道你是哪里的人,你不是我们庙里的人,就赶快离开,这里不欢迎你。”
这时,一个面黄肌肉的小丫头走了过来,“元龙哥哥,我认得他,那日春杏出门,就是跑去找了他,然后便再也没回来。”
这个叫张元龙的乞丐少年一听春杏的名字,态度更为不好了,春杏走了好几天还没回来,他们也在到处找,原来是跟眼前这白净少年跑了?
张元龙眼疾手快,打狗棒一下便抵在了唐墨的脖子上,“说,你把春杏藏哪里了?”
唐墨真是哭笑不得。
“少侠莫冲动,我是春杏的同乡,也是他朋友,那天我们走散了,我也在到处找她,不然怎么会找到您的地盘上来?”
张元龙觉得也有道理,如果真是他把春杏藏了起来,又怎么会自投罗网呢。
这天,唐墨离开的时候,已经和张元龙熟悉了,他们约定,不管是谁先找到春杏,都一定通知对方。
唐墨被这群人所感动,她没想到,春杏这时候流落在乞丐窝里避难,他们竟然能如此关心她,在她失踪之后还能到处寻找,也算是有情有义了。
所以后来,但凡后厨有准备倒掉的食物,只要她觉得还能吃的,都会偷偷收起来,然后送到破庙去,一来想知道春杏的消息,二来也想给他们一些帮助。
秦正看在眼里,百思不得其解,这少年,是马永文派来的细作的可能性,好像越来越小了,于是对她的监控也便少了许多,唐墨倒是闲余的时间更多了些。
一来二往,春杏没找到,她和这帮乞丐,却是越来越熟悉了,彼此称兄道弟起来。
尤其是他们中为首的少年张元龙,唐墨发现,此人很有江湖义气,为人侠义,而且组织能力还不错,把破庙里的一群人管理得井井有条。
今天谁去哪里,明天又去哪里,什么地方能讨要到更好的东西,哪家府上又有宴客,能有更好的收获,他们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唐墨豪气地称他为张帮主,惹得张元龙豪气大发,“如果我要真当帮主了,我一定要娶春杏当我的帮主夫人。”
唐墨捂嘴笑了,春杏那妮子,还自夸自己伪装技术好,没想到早就被这乞丐头子看穿了她的女儿身,难怪他会如此着急地找她呢。
她为春杏高兴,有这样一个热血少年扬言要保护她,多幸福的一件事啊。
可是春杏又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