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锋郎这回赶的镖是十几本账本。
并不是金银财宝。
是赶往京城的,他一个平头老百姓,不知道是什么用处,只知道这趟镖的价值很高,是送给京城里一名达官贵人。
一开始是风平浪静,十几个人赶镖,走得也相当快,除了必要的的吃饭睡觉,其他都在赶路。
周锋郎吃饭的时候老是拿着本书看,几个伙计和他混熟了,便笑道:“周哥也识字?听说二郎高中了秀才,弟弟有学识就是好呀,还能教你识字。”
周锋郎笑道:“我媳妇也识字,他还能写书呢。”
几名伙计听说他特别宠媳妇,一说起自己的妻子,总是十分自豪,如今还告诉了大伙儿他喜欢还识字。
仿佛是因为媳妇识字能写书,如今让他耳濡目染也能看书似的,像是在炫耀或是在比较,让别人知道他媳妇多么好,谁的媳妇也比不上。
伙计们连忙说了几句好话,顺势夸赞起来奚容,又问:“可是看了什么好看的杂记?”
“不是。”
他还认不得那么多的字,看的是图文。
当然也不是什么正经书。
这本书贵得很,画得精细,卖得隐秘,是在离开家里之前偷偷买的,从来不敢在奚容面前看。
一般只要在家里根本没有一刻在自己待着、更没有一点看书的时间,除了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稍微有些空闲,真恨不得全部和奚容在亲亲贴贴,哪里还想起看什么书。
再说了,这种书怎么能让奚容看见?
这等私密肮脏之书,只能是没人的时候独自研习,若是被奚容看见,一是会脏了奚容漂亮的眼睛,二是若是奚容发现他这种事都不会可能会对他有些看法。
趁这回赶镖在外加紧研习,到时候拿了三十辆银子上山过年,一整个冬天都可以和奚容腻在一块。
书上画得精细,他铭记于心,待见到了奚容再慢慢与人一同研习。
首先是不能让奚容难受和疼。
乡里正好买了院子,便让二郎在乡里住着,也方便读书,他和奚容就在山上窝着过二人世界,谁都不能打扰,除了洗衣做饭,全部的时间都可以亲亲贴贴做这些事。
周锋郎看完书,便将书好生放在怀里藏着。
又过了两天,路上突然不怎么太平了。
先是山贼。
后来渐渐不太对头。
来的人不再是山贼一流,都是会功夫的好手。
那先前甲方派的好几名伙计,瞧着普普通通的打扮,没想到功夫却异常厉害。
之前便做了约定,若是遇见这种人来抢镖,便叫周锋郎带着镖赶去京城。
还有上百里路,关口有人接应,只要周锋郎跑得快便能赶忙去往京城。
十来名弓箭手备着,这一回死伤无数,周锋郎虽然力气大,却没有正统学过功夫,他显然已经知道这并不什么普通的镖,这些人训练有素,恐怕都是精兵,他们杀伐果断,不管周锋郎他们是民是兵是什么身份,一律下了死命令杀光。
更何况镖是在周锋郎身上。
唯一的一点便是这些人不知道镖在谁身上。
周锋
郎看着力气大也敏捷,但显然没有什么功夫的。
三教九流的人出身,对方一开始不觉得镖在他身上。
直到所有人都死了,却偏偏有人逃了出去。
于是便顺着痕迹去找人。
周锋郎也受了重伤,骑着马流了一路的血,身后有敌兵追捕,血迹就是他的轨迹,一旦抓到一定会死。
这一瞬间心里浮现了奚容在晚上等他的样子,又是出门那刻他骑在马上,回头见奚容在门口目送他离别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