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結果,對於安詩蘭而言再好也沒有了。
但,有人歡喜便有人憂。
「無罪釋放?」
「證據明明白白地上交了,我背後還找了那麼多人,花了那麼多錢,結果最後就罰款五百萬歐元??」
「憑什麼!?必須要上訴!!」
收到消息後,安雲承近乎崩潰。
單是他為了這樁案子花的錢,便遠遠不止五百萬歐元。
這個罰款顯然就是象徵性的,實際上根本等同於無罪釋放,安詩蘭連一天的監獄都不用蹲!
「沒用的,安總,放棄吧。」
一位金髮碧眼的女人勸說道,她正是安氏集團在西方國家的法律顧問,這次的案件更是全程參與。
「就算上訴,結果也是一樣的。」
「歸根究底,她有個厲害的兒子。」
「魯什修出版社的主編以凡森的名頭在為這件事奔走,雖然他們說什麼只想要一個正義,但是在很多人看來,凡森既然已經做了,那自然是想幫助他的母親脫罪。就算他們母子關係不好,以前有矛盾,可華國人向來都是最看重血緣關係的,凡森這次仍然願意替他的母親出頭,就是最好的證明。」
「何況他們也知道這樁案子的實質是怎麼回事,在這種情況下,自然樂得送給凡森一個人情。」
「若是上訴,在開庭之前,您還需要繼續投入大量資金,對方卻不需要。更何況,即使真的拼真金白銀,您所能調動的現金流,恐怕也比不上凡森。」
安雲承無言以對。
「為什麼?他不過是個作家而已。」
安雲承真的無法理解:「就算很有名,真的值得法官,值得陪審團,在真金白銀面前無動於衷,在我們安氏集團的人情和他的人情之間,選擇他的人情嗎?」
外國律師道:「這可不是一般有名的作家,而是上得許多頂級政商人士青睞,下擁無數民眾書粉的大作家,一部《異相》系列打破全世界各種記錄,人氣難以估量。這個案子是在d國審判的,而d國現任元就曾在社交媒體上推薦過凡森的書。您覺得,法官判決時,會不會考慮這個因素?」
「更重要的是,在西方世界收穫如此巨大的凡森,他竟然是個華國人,並且還是個二十歲出頭的華國青年。無論怎麼看,都是前途無限,日後不知道究竟能達到怎樣高度的人。」
安雲承再次沉默了。
所以,這樁案子上沒辦法了是嗎?
父親那邊,初審被法官認為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判處無期徒刑。雖說已經上訴,但恐怕凶多吉少。
自己之後該如何做呢?
第9o章
雖然最終的判決是只需要繳納罰金,但是,在開庭之前,安詩蘭還是在拘留所待了三個月。
理論上,安詩蘭是可以申請保釋的。只是,她並沒有這麼做。
被釋放的這一天,林飛池和紀鶴時站在外面等候著她。
就算沒有人告訴安詩蘭,得知判決結果的那一刻,她也明白了林飛池為她做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