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了,沈谬从来没有想过,或者说他一直在回避这个问题。自从当年凌晨在机场,江绵绵说他再也不是她心爱的小公主了之后,那沈谬对她而言,又算什么呢
他们现在,不是朋友,也没有亲属关系,最多最多,只是算勉强认识过的陌生人而已。
沈谬没有立场,没有资格影响她的任何行为和选择。
绵绵不理他。她在原地转了一圈,辨认出爸爸的方位,然后走。不过鞋刚刚被踢落在车上了,她只能穿着一双有着恐龙涂鸦的短袜,往前走。
沈谬看着她踩在地面上的脚,目光落在少女下意识蜷缩起来的脚趾上,忽然想到很久很久以前,小孩还在医院天台上的时候,也是这样,没有穿鞋,小巧的脚趾微微蜷缩着,看着紧张又可怜。
不过,这样不行。
男人眉头皱起,只能再次挡住绵绵的去路。他抿了抿唇,语气流露出明显的妥协,
“那你记得你爸爸的电话号吗,我让他来接你。”
“为什么要告诉你”
绵绵冷哼一声,再次绕过他。
“江绵绵,”
沈谬又再次挡住她的去路,绵绵一个没刹住车差点撞到对方的胸口上。
如今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身姿纤细单薄的少年,稚气不再,精致昳丽的眉眼逐渐生出了男性的冷冽锋锐。
但语气,比起从前可软了太多太多。
“你能不能先穿个鞋。”
“”
少女愣住,她低头,眼睛微微张大,这时候绵绵才后知后觉注意到自己没穿鞋。怪不得走起路来冷冰冰的。
她猛地抬头看向男人,语气有点恼地责问,
“喂,我鞋呢”
沈谬“”
鞋刚刚被你自己踢掉,当然在距离这里两三百米的车上啊。
在把人哄回去穿鞋和就近买一双之间,沈谬选择了后者。毕竟市中心最不缺的,就是商场。
可就算商场再近,也得走过去。
“要不然,我背你去买”
沈谬可不敢让她留在原地等,说不定眨眼,对方就不知道会跑到什么奇奇怪怪的地方去。
“我不要你背”
绵绵拒绝得特别冷酷。沈谬没办法了,只能问她,
“那你想怎么办。”
少女皱起眉,
“你质问我”
“没有。”
沈谬总算知道什么叫自作孽了。他现在连一个字都要小心翼翼,斟酌半天。
“我只是想问你想你觉得或者说,你喜欢打算怎么,回去”
绵绵当然也不想光着脚回去,她已经习惯穿人类的鞋子了,而且,虽然身体素质好,但只穿一双袜子在大街上走,还挺不舒服的。
于是,她想了想,又低头看了看,然后把目光落到对方的鞋子上。于是少女踢了踢沈谬的小腿,颐指气使道,
“脱下来”
沈谬“”
十分钟后,金的漂亮男人光着脚跟在她后面走。
这样的一幕吸引了很多路人的注意。有的惊艳于两人过分出色的容貌,有的讨论着这大概是情侣吵架,不然怎么会女孩穿着明显不合适的男款鞋,而让男朋友光着脚在后面走。
不过,沈谬已经习惯于每次跟江绵绵在一起,都会出现这种社死的行为。他甚至能够很坦然地处之。
沈谬其实特别特别爱干净,虽然不到洁癖的程度,但基本也快到那个临界点。
比如,衬衫要熨烫地一丝不皱,贴身衣物和鞋袜一天一换,有条件以后,他还挑剔地,要是专门的某个小众品牌。
可如今,衬衫被对方抓得皱皱巴巴,还要赤足踩在被无数人踩过的大街地面上。沈谬感到尤其地不适。
细碎的石子嵌入肉里,磨出红痕,或者有些别的什么尖锐的东西,也会划破些许细小的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