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珑将之前的虾头弃之不用,把两只巨龙虾按在锅里水煮。
有过一次经验后,很快便吃上鲜甜的虾肉,浪费也少了很多。
虽没任何调料,饥饿的林珑仍吃得津津有味,抓着一条剥出来的虾肉小口小口地咀嚼着。
脸上是满足的浅笑,昔日的优雅全被抛到脑后,只觉得自己弄来的食物就是香。
“嗝~”
林珑满足地打一个虾嗝,将没吃完的虾放回锅里盖着。
这种事于上一世的林珑来说,是从不曾有过。
墨家每日的食物,都有专业的大厨精心烹制,色香味儿俱全。
无论什么食物,只要过了最佳食用时间都会弃之不用。
尤其是林珑的吃食,无一不精致美味儿。
…
林珑已知屋子有自洁的功能,洗洗手很潇洒地去巡山。
外出时,还不忘扛上那把长柄铁勺当武器。
乌溜溜的长铁勺,无论是把手的大小和其份量,都很适合林珑的细胳膊。
扛着铁勺巡山的人,穿着滑稽的大背心和花裤衩,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可她本人却一点儿不以为耻,反而巡出一股土匪味儿来。
“大王我来巡山哪,咿儿哟哦咿儿哟……”
林珑在空中绕着山峰转,抑扬顿挫地唱着,还不时挥挥小拳头。
空谷幽兰般的声音,将‘大王巡山’唱出别样的味道。
“嘎~”
唱得兴起的声音突然停顿,林珑俯冲下去,停在一片山谷前。
高山流水,山间楼阁,肥土沃田棋罗分布。
约二十亩的山谷内,因多年没人打理的田地显得很是杂乱。
农业知识浅薄的人,依然能分辨出地里的农作物,以及药田里的药材。
水稻、小麦、棉花,人参、天麻、三七。
“哈哈哈,有粮食就不用饿肚子了,林珑谢过老祖宗。”
林珑诚心地对空施礼后叉腰狂笑,自醒来后便不踏实的心,终于落回肚子里。
自己有吃食,怎么也不会饿死,钱也就彻底失去了吸引力。
随遇而安的林珑,没想过拿更多的鱼出去,她很清楚枪打出头鸟的道理。
王家也不可能因她改变居住环境,更不可能迁出渔村。
偶尔给他们一个小惊喜还是没问题,林珑没想过暴露空间的秘密。
无论何时防人之心必须要有,哪怕是最亲密的人。
无论哪个朝代都不缺杀人夺宝的事儿,她的好日子才刚开始。
还有很多东西没有尝试,更想走遍大好河山,见识不同的美丽风景和人文。
才不枉她重活一世。
…
林珑兴奋地冲到地边,抽一穗黄澄澄的稻谷,掐一支颗颗暴头的麦穗。
小心地摘一粒饱满的小麦嚼,一声嘎嘣脆响后,舌尖上散开淡淡的麦香,还有一股粉粉的感觉。
林珑还是第一次尝麦粒,没想到口感还不错,比昨晚吃过的饼子口感更好。
又摘一粒稻谷尝,刚嚼两下便嫌弃地吐掉。
“呸~呸,怎么是割舌头的,好痛。”
林珑张嘴吐着舌头,小手可怜兮兮地扇风来缓解舌头的痛意。
只见粉嫩的舌尖,被划出两条红痕,隐隐冒着血珠子。
林珑看着田地里的庄稼犯愁,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收割。
甚至不知道,稻谷要怎样才能变成大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