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在家勞累的漢代女子抬起頭,抹了一把額頭上的汗水,聽到天幕這話,看向了家中祠堂的方向。
她看著祠堂那邊煙火繚繞,心中有許多不甘。
明明家裡的男人沒有任何本事,家中沒有田地也不願意去參軍打拼,大字不識幾個依然喜歡吹牛教訓她和孩子們,仿佛只有他說得才是大道理。
她跟家裡的老人、孩子們每日早出晚歸,因為沒有田,又要紡織,又要接洗衣縫補的活計,一邊交繁重的稅一邊做活計勉強維生,但是丈夫明明整日遊手好閒,卻只因為是男人,就被宗族接濟,允許進入祠堂供奉。
那個愚蠢懶惰只會說大話的男人有什麼本事?有什麼能力?有什麼資格!
【漢代社會,正是我國古代婦女地位從寬到嚴、由高到低的轉折時期。】
【從漢初的男女地位相對平等到後期男尊女卑的形成,婦女低下地位的形成呈現出一種由高漸低的動態變化過程。】
【漢初時期,因為青壯男子死於戰場,勞動力減少,婦女也需要投入社會勞動中。因此漢初時期,築城郭、興水利都有女性服役,比如漢惠帝時期,兩次徵發長安城六百里內男女修築長安城。】
漢初時期,長安城下。
原本辛苦的女性們艱難地抬起頭看向天幕,眼裡有了一絲明悟。
原來,她們現在服役如此辛苦能讓自己地位更高一點,似乎也不是什麼壞事?
如果不參與社會勞動就要徹底被圈禁在家中,徹底失去自己的名字,活著做別人的附庸,辛苦同樣沒有少多少。
誰說在家相夫教子不辛苦,誰說在家待著就一定是享清福?
【西漢時期的絲織業很發達,婦女是絲織業主力軍,除了自己穿的布料,還需要繳納國家征的麻布、絹布、葛布,屬於國家經濟的重要支柱。】
【漢初婦女尚未被完全禁錮在家務勞動中,還承擔著部分社會勞動,除了紡織,還有器物製作,農業生產,還有漂業、釀酒、採桑。這也決定了漢初婦女較高的地位。】漢代婦女經商也十分常見,比如開辦飲食小點,販賣手工製品,比如絲織品、席、鞋履之類。
還有高級消費品,比如女子使用的胭脂水粉,珠寶飾。
此外其他行業也有,比如相馬,漢朝女子陳君夫「以相馬立名天下」;
有占卜和相面,行醫。比如女醫義姁、淳于衍;
有女騎兵,漢代皇后出行,是有女騎兵夾道護送,漢代女子尚武,受訓為騎兵屬於很常見的事。
有文學藝術或者學術研究,比如遲昭平、班昭、蔡琰。
連朝中也有女官,比如《後漢書》里記載的漢桓帝時期,趙夫人與諸女尚書大權在握。雖然沒具體記載女尚書的職權和姓名,但是可以從現存史料看到她們人數不少,並且能與宦官一起左右朝政,有一定的政治影響。
。
「原來前朝的女人那麼自由,什麼都可以做。」東漢時期已經開始被束縛的女性羨慕地看著天幕。
原來西漢初期的女子,無論是平民還是貴族,各有各的職業,也因為有職業有收入,在家中的地位相對後世較高。
可到了東漢,已經完全不一樣了。
【西漢初期,有些方面地位比唐朝之後的女子地位更高,比如漢代妻子可以在一定條件下主動提出離婚。】
一、丈夫操行不良;二、丈夫患有惡疾;三、丈夫家中生活極為貧困,不能共同生活;四、女方與男方家庭矛盾尖銳;五、男方家庭事涉重大法律,如謀反、誹上等。
——可以看到,漢朝時期「丈夫患有惡疾」可以離婚,可是在唐朝時期的「七出」里是「妻子身患惡疾」可以出妻。
丈夫家庭極為貧困可以離婚,但是在明清時期因為貧困離婚會被辱罵。
男方涉及違法可以離婚,在秦朝時期男方流放女方得跟著一起流放。
漢初的離婚法律,在各個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先進性。
由於漢代婦女擁有一定的主動離婚權,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丈夫喜厭舊的行為。
而且在漢朝法律中明確規定,「夫死無男,有改嫁之道」,「夫死未葬,就嫁之婦,亦不干法規」。
也就是說,婦女死後沒有兒子,改嫁是合乎道義的。
丈夫死了即使還沒有下葬,婦女改嫁也不會追究法律責任。
漢代前期的法律認同主動離婚,也認可改嫁。
【在漢代,男子與男子寫信,和男子給女子寫信,在語氣、格式、用辭上並無明顯差別。】
男子給長輩或者給兄弟時會用到的敬辭「再拜請」「叩頭幸甚」,也用在丈夫給妻子的信件上,說明男子還沒到明清時那種,歧視女子歧視到了骨子裡。
【在這時期,母親對於子女婚姻的決定權雖然比不上父親,但是遠兒子。女子在一定條件下也有決定自己婚姻的權力,比如當漢朝有女子家中父親病重無人照顧,女子選擇不嫁照顧父親,會被認為是「至孝」。也有女子因為父母都故去,留下幼弟,也選擇不嫁來撫養弟弟,同樣得到讚賞。】
漢朝「崇孝」,在婚姻與「孝」之間,「孝道」占據了上風,也因此女子可以憑藉「孝」得到一定的讚賞。
比如緹縈救父,緹縈不但讓漢文帝廢除了肉刑,還得到了封賞,算是有好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