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拱二年,是重要的一年,是变革的一年,也是我林嫱科技兴唐的一年。”
“林小嫱,加油!为了大唐,也为了回家!”
李好问读完这整整一札笔记,甩甩手,活动活动肩膀,心想:林前辈果然行动力一流,九月前往大福先寺,年底之前,已经成功改良了大唐的计时设备,多项发明也已在问世的路上了。
不过,到年底的时候,林前辈好像还没有完全掌握“瞬”或者是“弹指”等级别的时间跳跃。单单是精确计时设备似乎还不足以让她掌握这种能力。
李好问忙抬起头,在机要室内整整一面抽屉墙上寻找此前屈突宜指点过的那一排抽屉。
——这他哪里找得着?
李好问忍住头疼欲裂,将贴有标签的抽屉都找了一遍,没有得到线索。待要将抽屉打开逐个翻一翻,好像又违背了“编外人员不看诡务司机要文件”的承诺。
正犹豫间,李好问忽然“哎呀”了一声,忙来到机要室门口,伸手分开两扇铜门。
出现在他面前的,是浸没在宁静夜色中的诡务司公廨,以及一片深蓝色宁谧的夜空。
夜禁早已开始——他读得兴起,忘了时间,也忘了叫上卓来一道返家。
现在丰乐坊坊门早落,而诡务司中所有人员看起来也都下衙各自归家,忘了机要室里还有他这么一号人物。
——李好问第一天到诡务司来帮忙,就把自己给锁办公室里了。
李好问并不怎么担心自己,毕竟机要室里有干粮有饮用水。
他比较担心不知身在何处的卓来,还有留在家中的妈妈和妹妹——自己彻夜不归,不晓得她们会担心成什么样。
李好问连忙摇摇头,告诉自己:先不急着担心妈妈和妹妹,毕竟是自己“精分”出来的人物。
他见诡务司外墙上插着用于照明的灯笼,便取下来举在手中,沿道路走向诡务司正门,一路找一路呼唤:“卓来,卓来——”
四下里一片寂静,李好问目力所及,是一片黑黢黢的廨舍,没有分毫人迹。卓来这孩子不知是先行回家,还是被屈突宜等人收留了。
李好问一直找到正门处,正门上挂着锁。不得已,他只能返身向内,前往机要室——那里至少有食水,可以让他顺利撑过这一夜。
走了一盏茶的工夫,李好问发觉自己迷路了:诡务司中廨舍重重,又是晚上,四下里一片幽暗。他猜测自己在返回机要室的途中走上了某一条岔路,因此来到了屈突宜没向他介绍过的地方。
为今之计,只有返回诡务司正堂,在那里重新找路前往机要室。
于是他转身,正要离开的时候,刚巧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自己身后某一处地方,地面隐约透出光亮。
李好问难以按捺心中的好奇,再次靠近,并提起手中的灯笼照了照——
那是一口井,井栏的石料看起来相当名贵,除此之外,便平平无奇。
李好问举起灯笼照着,那眼井看起来没有任何的特异,幽深的古井就像是一张蕴含黑暗要吞噬一切的巨口。
于是李好问将手中的灯笼放下,放在井栏旁的地面上,等候了片刻。
奇妙的变化出现——那口井的深处,开始闪烁着辉芒点点,起初极其黯淡,渐渐变得璀璨,似乎天上星河都投入井中。
李好问的视线正好落在井沿内侧,那里贴着一只纸马。纸马的颜色十分暗沉,但是在光辉浸润下,它暗沉的色泽正一点点褪去,周身开始焕发生机,似乎用不了多久,就能重新变回色泽鲜亮的纸马,迎风一晃,成为膘肥体键的骏马名驹。
原来这就是“充电区”。
李好问站在井口,默默地看了一会儿,体会这种源自大地的能量默默渗透纸马的感觉。
突然,他心中竟也随之一动,似乎他与这口井产生了一点微妙的联系。
*
再返回机要室,李好问望着“铜墙铁壁”,心中生出几分无聊——今晚陪伴他的,就只有这些抽屉了。
此刻放在陶案上的,除了林嫱留下的那札笔记,就只有一只法螺,和屈突宜事先挑选出的一叠案卷。
李好问重新坐至案前,先将法螺拿起,轻轻掂着仔细查看了一番,觉得像是个镇纸,没有什么特异,便小心放在一旁,将那叠案卷拿来,放在自己面前。
机要室内,八盏油灯明晃晃地照耀着,室内亮如白昼,照见那叠案卷上满满的都是字迹。李好问顿时只觉头昏眼花,连忙将视线移开,伸手触摸。
“大中二年四月……”
按照屈突宜的说法,他是依时间顺序整理出了郑兴朋身亡前三个月经办的所有案件。
李好问的右手指腹又触及一行单独的文字:“案件分类:丁”。
李好问依稀记得屈突宜说过,诡务司经办的案件参考其重要程度确定级别,按照甲乙丙丁排列。
既然要查与郑兴朋离奇身亡一案有关的信息,应该是越重要的案件越有价值吧——
李好问立即去盛放文房四宝的抽屉里取出纸笔,迅速列了一张表,大致统计了一下这叠案卷里各级别的案件数量:
在过去三个月中,诡务司共接手案件二十七起,平均每三天左右接手一起案件;
其中,丁类案件十四起,丙类九起,乙类三起,甲类一起。
李好问大致读了读案件概要,对这分类标准有所明悟:
“丁类”案件,是那些“涉及”诡奇事务,但是案件本身并不诡奇的。
举个栗子,被会画符施法的道士骗了钱,因为“画符施法”涉及“诡奇事务”,长安、万年两县也不管那道士是不是真的会画符,都会把这案件移交给诡务司。
这种鸡毛蒜皮的类型都会被归入“丁类”。
“丙类”案件,是案件本身涉及“诡异”,但是并不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闹鬼、除妖、法术、药剂、傀儡、蛊等引起的疾病或伤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