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宝扇心思缜密,也没猜出究竟是什么缘故。
锦绣正垂头丧气,一副被风雨摧残的可怜模样。
锦绣心里记着规矩,不能在主子面前表露出自己的情绪来。只是一离开了屋子,便来了宝扇这里。
她扑到宝扇怀里,感觉到绵软温暖后,心头一松,连带着从刚才就强忍的眼泪,也扑簌簌落了下来。
“邓姑娘要我去捉萤火虫,说是烛火太伤眼睛。而且烛台也是死板无,王爷定是不喜欢的。
不如用薄纱制成布袋,装满会光的萤火虫,放在王爷房里,代替烛火,既有又生动。可是,这要抓多少萤火虫啊……呜呜呜……宝扇,邓姑娘明日就要,我今晚便是不吃不喝,不作休息,也捉不来这么多萤火虫……呜呜呜……”
若是捉萤火虫取乐,那抓上二三十只就足够了。
只是按照邓姑娘的意思,要用萤火虫充当烛火。
但是萤火虫光芒太弱,若是想要起到照明的效果,那少说要准备五六个布袋,每个布袋里放上三十只。
邓姑娘只吩咐了锦绣,那捉萤火虫的事,便只在她一人头上。
区区一个晚上,要捉百十只萤火虫,这怎么能办到。
宝扇用手帕擦去锦绣脸上的泪珠,锦绣脸上的妆容已经哭花了,紧皱的眉头自从刚进门时,就没有松下来。
宝扇轻声出着主意:“不然我帮你捉,两个人总会快些。”
锦绣脑袋懵了,待反应过来连忙拒绝道。
“不成的,捉萤火虫要深夜才行,深夜你应该待在房里休息,哪能跟着我,顶着蚊虫咬,去草丛里抓萤火虫。
而且,这是邓姑娘吩咐给我的差事,怎么能让你跟着我一起受苦?”
在锦绣心中,宝扇这样的佳人,就该金尊玉贵锦衣玉食的养着,偏偏她生错了地方。
如今要做婢子去伺候别人,已经是很可怜了。
要是再因为自己,让宝扇干些捉萤火虫的杂活,那就更加罪过了——
这只素手光滑细腻,应该放在铜盆里,加了温水,被牛乳花瓣滋养,万万不该拿着简陋的布袋,费心去捉满天飞舞的小虫。
锦绣连连摇头,宝扇垂下眼睫,语气里满是失落。
“可是——我们不是朋友吗?朋友应该互相帮助的。”
因为宝扇的一句「我们是朋友」,锦绣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两颊通红,头脑昏涨,待双手被宝扇握在掌心,只觉得整个人好似陷入了欢乐窝,软绵甜香,无论宝扇说什么,她都点头说好。
直到香甜气息远离,锦绣才反应过来自己承诺了什么。
——她竟然答应了宝扇,让宝扇一同去捉萤火虫!
事已至此,锦绣知道自己再挣扎拒绝,也是无济于事,她暗自想道:果真这般美貌的人,心也比旁人好上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