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昭穿着米白色的裙子走到游泳池边,立刻吸引了不少年轻男女们的注意。
这里的女孩子大多皮肤偏黑,毛孔粗糙,脸上还有斑和痘,不太漂亮。
楚昭连妆都没有化,仅仅是素颜出席,便已经成了全场最漂亮的女孩。
荆迟站在树下,凝望着泳池边楚楚可人的女孩,池水斑驳的光影投映在她的身上,宛若置身梦境。
荆迟皱了皱眉,按灭了手里的烟头。
太吸引眼球了,这样不行。
就在这时,魏昭昭已经走了过来,拉着荆迟的手,带他到朋友面前去,向朋友们炫耀。
荆迟的长相在整个尼丹来说,已经是相当英俊的了,这里的男孩平均身高一米七几,大部分男孩不到一米八,因此荆迟一米八七的高个子,让他在人群中相当显眼,更遑论他英俊的五官,尤其是那双漂亮的双眼皮,相当勾人。
对于魏昭昭来说,荆迟和她的漂亮衣裙和饰一样,都是值得她炫耀的“东西”。
炫耀完荆迟的长相又要炫耀才艺了,荆迟打架厉害,当然不能让他在这么多人面前跟人搏击,于是魏昭昭叫来了乐队:“我男朋友唱歌真的很好听,之前我在酒吧听过,要不唱几句?”
周围掌声和口哨声响了起来。
荆迟真的很无奈,他不想唱歌,这让他感觉自己真的像个出来卖的。
楚昭也走进了人群中,微笑着看着荆迟。
别人不知道,但是她知道,荆迟不仅会唱歌,还会弹吉他呢,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楚昭送了荆迟一把很可爱的尤克里里小吉他,荆迟为了这珍贵的生日礼物,还真的跟着网上的教程学了弹吉他,他非常聪明,半个月便学会了。
无数个黄昏日暮,他坐在学校的后山坡上,边弹边唱,楚昭靠在他的身边,听他唱歌。
他对她唱过很多很多甜蜜浪漫的小曲儿。
仔细算来,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唱歌给她听了。
看着她期待的眼眸,荆迟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了唱一。
楚昭跟所有人一样,用力地鼓掌。
荆迟走到乐队旁边,接过了吉他手的吉他,说不用伴奏,他可以自弹自唱。
他抱着吉他坐在椅子上,调了调弦,奏出一串轻灵的旋律,伴随着悠扬的调子,他低醇的嗓音缓缓开口:“躁动不安的座上客,自以为是地表演着。。。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
他唱出这句歌词的时候,楚昭的眼睛微微有些泛红。
楚昭过去很喜欢这《消愁》,因为里面有“朝阳”两个字,当然,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在楚昭还疯狂迷恋许朝阳的时候,她总是会单曲循环这歌。
后来,荆迟总是会用这歌笑话她,笑话她的惨烈的初恋,笑话她的胆小,也笑话她莽撞的青春。
楚昭也能够坦然面对,那些曾经恋恋不忘放在心上的委屈,释怀之后也不过付之一笑,笑自己的年少轻狂。
“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守着我的女孩,催着我成长,所以南北的路从此不再漫长,灵魂不再无处安放。”
荆迟修改了歌词,尽管在场大部分人都听不懂他究竟在唱什么,没有关系,他只是唱给她的姑娘听。
他深情的目光不敢在楚昭身上停留太久,而是垂着眸子,兀自温柔地弹唱着:“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宽恕我的平凡,驱散了迷惘。。。。。。”
“好了,你不要再唱了!”
魏昭昭忽然打断了荆迟的演奏,她的脾气爆得莫名其妙:“我不喜欢这歌!难听死了!”
她气呼呼地跑回了别墅,眼底竟然有泪光。
不为别的,她在荆迟深情的眸子里,看到了另外一个女孩的身影,她不知道那是谁,但那双眼睛里装着的绝对不是她!
一个男人,只有在想念心爱之人的时候,才会流露出那般温柔的神情。
魏昭昭不傻。
大小姐忽然生气了,周围人面面相觑,不明所以。
荆迟提着吉他站起身,再度望向人群中的女孩,她冲他粲然一笑,比了一个“好听”的嘴型。
荆迟掩藏着情绪,面无表情地朝着别墅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