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罪,请让警察叔叔把我抓走吧,这个全家都是我老婆的家,我回不去了。
3。
话虽如此,尽管我誓死抵抗,但我亲妈还是在大一暑假把我扔去了我亲爹所在的美国。
我原本打算反抗到底,奈何敌不过我亲妈的金钱攻势。
没办法,老婆还是要养的。
养不起老婆的女人不是一个好老公!
——这些老婆里如今绝对不包含我亲爹我养兄养弟和我亲弟。
绝对。
4。
我现在才知道,我妈竟是这等渣女。
我爸和我前后脚才知道世界上居然还活着一个血脉亲人。
女从天降,我爸此时可能已经在窒息的边缘徘徊。思及此处,我不禁对他升起一起革命战友般的同情。
在这种同情和金钱攻势的支配下,我离开了自幼生长的华夏,搭乘飞机来到美国。
5。
过安检的时候,安检员向我投来诧异的目光。
“你行李箱里是什么东西?”
“我老婆。”
我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有毛病。
6。
来接我的人是我爸的管家。我那个身世美惨强的爸爸小时候父母双亡,是管家把他一路拉扯到大。
我心知肚明,这波是我爷爷来接我了。
于是我正襟危坐,在机场边的咖啡厅坐出了医院输液大厅的气势,看似散漫实则慌得一批。
7。
我没想到,来的不止我爷爷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
还有我养弟,我爸给我收养的一堆兄弟姐妹中非常珍贵的弟弟,提摩西·德雷克-韦恩。
还有附加词,韦恩集团现任管事人,少年英才,我的前老婆。
最后一个词划掉。
8。
我,野鸡大学学生,华夏当代穷逼,颜值平平无奇。
与我的养弟形成鲜明对比。
唯一令我感到欣慰的一点是,提摩西只有173,而我,171。
好耶,赢了。
9。
经过一番令死宅哭泣社恐摇头的尬聊。
我坐上了阿尔弗雷德和提摩西的车。
按照外国人的习惯,他们似乎偏向我叫他们阿福和提姆。
我硬着头皮答应,内心疯狂咆哮。
没熟到那个地步啊!!没有啊!!
这不就相当于中国人叫你小名“美美”和“阿强”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