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酒挽旧友》
第二壶酒:《醉翁》
文桑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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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逸闻到【一梦七年】的时候,卡座里几乎已经坐满了人。
彭晖那个臭小子站在卡座边上,嘴里叼着根烟儿,正搂着一个姑娘说悄悄话,但也不知道这家伙眼睛是怎么长的,背着身竟然都能现他。
“哟,我们的程大少爷来了。”
彭晖拍了拍姑娘的腰,而后立刻转身朝他迎上来,“今天怎么来得那么晚?又是在哪个姑娘家睡过头了?”
他冲着彭晖摆了下手,脱下大衣后往一边走:“头疼,先让我安静一会儿。”
他今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就有点儿头疼,感觉是昨天打完球吹了风有点儿感冒了,下午又一直在公司处理事情,等到了晚上,这头疼便愈严重了。
“喳,那小的就先退下了。”彭晖在他身后笑着说,“别安静太久,今晚来的姑娘可都不是一般的漂亮。”
程逸闻压根没太把这话放在心上,去洗手间附近找了个空地儿抽烟。
等他抽完两根烟回到卡座的时候,彭晖他们已经完全喝嗨了。
彭晖是他的小,他们这一圈人基本都有父母辈积攒下来的家业,说的通俗一点儿,不是富二代就是官二代。里面的人稍微有点儿人性的,除了吃喝玩乐之外,还会帮着家里做做事儿,绝大部分都是像彭晖这样,整天泡在酒吧和女人堆里,吃上一辈留下来的家底混混度日。
他和彭晖他们的生活方式虽然不同,但他也并不完全抵触反感他们,有时候为了放松神经,他偶尔也会来参加这种局。
程逸闻在卡座的最边上落了座,问服务生拿了杯酒,一边慢慢地喝,一边静静地看着彭晖他们群魔乱舞。
是的,他放松神经的方式,就是看他们疯。
就在这时,他忽然注意到了坐在他对面的那个女孩子。
因为其他彭晖他们带来的女孩子,或者是在这儿玩的女孩子,这个时候不是在嬉笑喧闹,就是和彭晖他们抱成一团在疯狂地扭动。
可是那个女孩子,却和他一样格格不入——她一手拿着一杯酒,两条腿盘在沙上,低着头在那儿旁若无人地刷手机,仿佛在自己家的沙上那样悠然自得。
因为要抬起头喝酒的缘故,他才得以看清对方的脸庞——一张鹅蛋脸,五官长得都很精细小巧,皮肤很白,白得感觉连血管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整个人的身材很纤细,应该说是极瘦的那种。
像个吸血鬼美人儿。
不知道为什么,程逸闻的脑子里突然就晃过了这个形容词。
酒吧艳遇对他来说只有“想”和“不想”的区别,不可能有第三种情况生。以他的外形,什么都不干都会有女孩子主动过来邀约,最终结果对他而言也就是点头和摇头的动作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