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路,
熟悉的砖块,
熟悉的环境;
前方,叔叔和那位东区警长的对话,继续传入卡伦耳边:
“男人前几日参加了游行,应该没能满足诉求,所以绝望之下留下遗书服毒自尽了,遗书里,全是骂市长先生背信弃义的话。
唉,没办法,他还是个残疾人,你知道,现在就算是一个四肢健全的人想找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都不容,更何况一个残疾人。”
“是的,您说的是。”
“他老母亲应该是现儿子自杀后,承受不住打击,就自己在屋子里上吊了,我们把她放了下来,她也留有遗书,就一句话,我儿子需要我的照顾。”
“唉。”
“男人和老母亲是死在家里的,邻居事先并不知道,所以看见女人带着背着书包的女儿刚蒙蒙亮就出门时还问过她们去哪里。
女人回答说她丈夫今喊了一辆出租车送女儿上学,女儿还很高兴说今她不用走很远去车站坐电车了。
邻居当时就纳闷了,她们家哪里有钱坐出租车去赚钱,她们全家一的收入怕是都不够坐一趟出租车的。”
“后来,女人就带着女儿……”
“嗯,去了筒子楼台跳楼,找她丈夫,找她爸爸去了。
摔得有点惨,我听说你们丧仪社能把人恢复到生前容貌,这个也没问题么?”
“没有问题,这是我们的名片。”梅森叔叔习惯性递上名片。
“真厉害,就是这里了,父亲的尸体已经抬出来了在外面,老母亲的尸体在里头,先把这两具收了,我再带你们去收那对母女的。
嗯?茵默莱斯丧仪社,址在明克街,有意思;
住在这里的人死了都是直接被拉去火葬社烧成灰的,谁会去开哀悼会啊。”
“那个,我们是……”梅森叔叔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了。
而后面的卡伦张开了嘴,这话,他昨晚听到过一模一样的。
“少爷?”阿福小声问道,“您的身体,真的没问题么?”
警长忽然生气大喊:
“喂,把那些记者都推开,推开!
该死,谁让你们把遗书拿给记者拍照的,给我抢回来!
你们快点把尸体收走,快点,这群记者跟见了血的鲨鱼一样,我可不想惹上麻烦。”
“好的。”
梅森叔叔来到上那具盖着白布的男尸面前,伸手示意卡伦与阿福过来。
卡伦看着面前的男尸,脑子空空的。
“谢谢夫人,嘿嘿,夫人,听见没,他称呼你夫人。”服毒了;
“一定要吃饱了,不能客气。”上吊了,
“它好像很符合你的口味,带回家和你家人一起尝尝。”“嗯,我每都会帮爸爸捏腿。”跳楼了;
卡伦脑海中,浮现出了昨晚自己离开时,通过后视镜看到送别的那一家人。
这怎么可能,
这怎么会,
虽然贫穷,可他们一直努力乐观生活着啊;
这一家人,怎么可能去寻死!
不会的,
不可能的啊。
梅森叔叔喊道:“阿福,你过来我和你一起抬,卡伦,你扶好担架车。”
梅森叔叔与阿福一起将尸体抬起,放在担架车上时,担架车的轮子一阵滑动,心神恍惚的卡伦下意识伸手去扛住,可他脚下却踩在水洼处,一个打滑,失去了平衡,向后倒去。
还好后面有围观的人顶住了他,才不至于让卡伦整个人摔倒在泥泞的水洼中。
因为担架车的滑动,导致刚放上去的尸体也随之一晃,本来盖在尸体上的白布落下,露出了尸体的空荡荡的袖口。
卡伦盯着那截袖子,嗯,是缺了胳膊么,不应该是腿么?
这时,用胸膛顶住卡伦的那个人开口道:
“卡伦先生,您快起来,我的拐杖要撑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