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天后叹息起来。过几日就是月儿大喜的日子了。你和她关系那样好,如此重要的日子,本不该缺席的。如今这般景况,看来你是不能去了。可惜极了。
婉儿嘴角抽动了一下。
不可惜。她说。我心中只有天后您的。其他人于我而言不算什么。她说,天后放心,我一定好好养病,早日回政务殿,回您身边。
月儿没来看望你么?天后问她。
没有。
这孩子。天后说。这孩子骄纵惯了,我的话也不听。你别和她计较。
公主大婚,一定是太忙忘记了。她说。我没什么可计较的。我祝福她。
郑氏从头至尾没有出来。她站在纱帘后听着。她听着天后要为婉儿请尚药局的奉御。她听着婉儿说心中只有天后。她听着,默默听着。这个剜她心的女儿,这个辱没祖先的女儿。病重的时候,陪着她照顾她的,还是只有母亲。郑氏再恨她,再恨天后,也没办法眼睁睁看着女儿病得昏死过去,不管不问。
唯一欣慰的是,天后似乎的确喜爱婉儿。那不是浅薄玩弄的情感,也不是为了嘲弄炫耀。掖庭呆的久了,郑氏不用多看,自然能体会出来。她不知该如何看待这种情感。她也没法阻止这种情感。一个是她最爱也不忍伤害的人,一个是她最恨却没法奈何的人。
天后离开的时候,她隔着纱帘瞥了一眼。
那个女人年纪该比她大,看起来却年轻得很。她耀眼夺目,她光芒万丈。那一瞬间,她不怪婉儿崇拜她喜爱她了。那一瞬间,她不知怎么一下就明白,杀死上官仪和庭芝的不是当年的武皇后,而是那个坐在天子之位上的男人。那个人仅仅为了讨女人的欢心,出卖了另一个男人,把责任全部压在别人身上。他没有作为男人的担当。为了逃避,为了找一个可以责怪的人,他不惜牺牲一个忠心耿耿朝臣,和那朝臣的整个家族。
郑氏忽然就不恨了,那个恨了十几年的女人,她决意不再恨她。就在看见她的一瞬间。
天后有一种不容置疑的美,那种美导向的,只有没有原则的服从,和永不背叛的忠诚。[R7]
这种美如今还没在她唯一在世的女儿身上显现。但天后相信,终究有一天,这个女儿会比她更美,更摄人心魄。她在那一天就感觉到了,那一天月儿提到薛绍的时候,像是在说一件好看的衣服。别人也许听不出,她分明感觉到了。一个十六岁的女子,已经没了爱恋和感情,已经懂得如何挑选丈夫。
青出于蓝胜于蓝。[R8]她想。
今日她又看见女儿时,这种感觉愈强烈。她的女儿美极了,天后回想起自己的十六岁,也是绝色的美人,却在深宫中郁郁寡欢。她觉得,今日的月儿,比她当年还要美,带着莫名的哀婉柔和。那是她没有的特质。
烟眉,红唇,眼波流转。任是谁都躲不过的。
天色暗下来。薛绍站在宗庙里,拜祭了祖先,骑上骏马,带上几个傧相,护送着迎亲花车向万年县衙赶去。那是他们婚礼的殿堂。
[R1]薛瓘最后的职位是房州刺史,坐罪被贬,卒于任上。但是听起来没啥气势。
[R2]这居然是几十年后李白的诗。不管了,先用上。
[R3]出自薛绍墓志铭。
[R4]唐代唇妆名。
[R5]不知道吧,唐代婚礼都是傍晚开始,闹个大半夜。来源于“抢婚”习俗。
[R6]唐代为宫女看病的一般是太医署太医。为皇帝皇后看病的是尚药局最高长官奉御(两名)以及奉御的助手直长(四名)。帝后日常保健医生叫侍御医。为皇子公主以及妃子看病的是司医(四名)和医佐(八名),如果得宠,皇帝会特别叫奉御来看为你病。
[R7]标记一下,这是赵玫老师作品《上官婉儿》中的话。就在武三思见到天后时的那一段。
[R8]荀子《劝学》。终于有个在唐朝以前的典故,可以用了。
第34章断舍离(3)
那一天,没有宵禁。
从大明宫兴安门出来,到万年县衙,一路上燃着数不清的火堆,照的道路通明。那些火堆烧起来,连成一片,如同吞吐的巨龙。火焰烤焦了路边的槐树,影影绰绰,留下不停晃动的可怕影子。
曲江池畔,无数花灯顺流而下,好似河中飘满了星星。长安百姓也参与进这场空前绝后的狂欢中来,他们笑着,闹着,在婚车经过时涌上来围堵道路,唱歌跳舞要吃喝要钱帛。
儿郎伟!重重遂愿,一一夸张。两家好合,千载辉光!且看抛赏,必不寻常……[R1]
他们唱着,薛绍就叫傧相撒出漫天的铜钱,绮罗绢帛被扔出去,凌空舒展着。运气好的,甚至能捡到两件金银器皿。运气差些,也有罗馅点心,大壶的酒浆。谁也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谁家娶妻也没有这样大方的。
于是人们唱着跳着,歌颂大唐的伟大,歌颂天子的贤明。
南山放出了孔明灯,为这桩天作的婚事祈福。孔明灯升上去,照亮了南边的夜空,与北边的火龙遥相呼应,长安城亮如白昼。
万年县衙的门太窄,花车怎么挪动都过不去。李治当即写一份手谕,命令有司派人拆毁县衙的垣墙。民夫一拥而上,大铁锤砸过去,一下,一下。那堵墙,轰然倒塌了。震天动地,尘土飞扬。
婉儿听到了喧闹的声音。她挣扎着着从床上坐起来,披起一件衣服,向窗外看去。南边漫天飞舞的灯火替代了星空,星星黯然失色。她垂下头,丝荡下来,一缕一缕遮住那苍白的脸,那深重的眼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