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聿微蹙眉思考,“什么时候?”
朝暮答:“你问我当兵的时候。”
“哦。”
他想起来了,目光灼灼地看她,“嗯,是的。”
尔后:“我生气了。”
这句话说的坦然自若,又不失强调,好似谁不知道一样。
朝暮被他逗笑了。
岁聿看她笑,也不自觉地跟着笑。
好像没什么生气的,当时确实生气。
“告诉公主个坏消息。”
朝暮顿住:“什么?”
他的食指轻刮了下右眉,语气透着桀骜,“公主以后的男朋友不是当兵的。”
“也不是牧深。”
朝暮听完,笑着问他:“为什么?”
岁聿:“因为你男朋友是我这样的。”
目光忽地诚恳:“很抱歉,他有三厘米的纹身,过不了兵检。”
刚才饭桌上玩手机,他就在查这个。
岁聿把手腕上黑色的头筋移了位,一串梵文字母格外引人眼球。
朝暮看不懂上面的字:“这是什么?”
“Barbaricgroth。”
岁聿笑了笑,“你给我的。”
纹的还有个小太阳,是朝暮的吊坠,在他肌肉线条流畅的手臂上一点不丑,压根也不为违和。
相反透着股不羁,冷酷又狂肆到彻底。
朝暮用手指轻轻抚过,有些心疼:“以后别纹了,很痛吧?”
“不痛。”
岁聿用皮筋向下扯遮住,也只能遮住一点儿,若隐若现的字母让人遐想连篇。
“听暮暮的,以后不纹了。”
后来的岁聿真的再也没纹过身,他把女孩的叮嘱都刻在心底。
朝暮微抬俏颜,莞尔一笑:“没关系。”
“只要我的男朋友叫岁聿,他是我眼前的岁聿,就好。”
岁聿先一愣,唇角缓慢地勾起,耳边回荡着女孩刚才的声音,他笑得更厉害了。
好会儿。
纪贺然退了场,往岁聿那里走去。
走近,现朝暮戴着那顶牛仔渔夫帽,脑袋靠在岁聿的肩膀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