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茫茫不记得当时程越是怎么说服自己的了,反正她乖乖地由着程越送了她回家。
其实现在想起来当时即使程越什么理由都不说,只要他开口,她就愿意听他的。
雾茫茫回到家时,家里除了佣人,家中主人居然都不知道她离家出走这件事。
雾茫茫自然彷徨、痛苦,可是那个寒假一切都不一样了。
因为她有了自己的小太阳。
雾茫茫每天都会在麦当劳等程越来给她讲题。
每次程越都会自己带一瓶水,坚决不肯喝她买的可乐,吃她买的汉堡,到后来雾茫茫自己也不买东西了,背一瓶矿泉水,两个人缩在麦当劳的角落里一起看书做题。
升初三的那个暑假,雾茫茫记得那天晚上星星特别亮,程越对她说:如果你想做我女朋友,就和我一起考上七中。
这之前雾茫茫从没想过要去读七中的,那是重点中学中的重点,升学率年年高居榜首,年级前十名几乎都可以报送国内一流大学。
而雾茫茫读的一向是私立校,考高中或者大学从来不在她们这群孩子的考虑范围。
但是为了能成为程越的女朋友,雾茫茫用了一年时间从学渣变成了学霸,和程越一起考上了七中。
爱情的力量,只要使对了方向,创造力是极端惊人的。
高中的女生虽然穿着颜色奇葩,样式老土的校服,但是青春的蜕变是任何人和事都无法阻挡的。
雾茫茫开始抽条,长个子,胸口也开始鼓囊了起来。
只是过了一个暑假而已,雾茫茫就从没有男人会注意的小丫头片子华丽蜕变成了美得没有朋友的少女了。
在七中,样貌一流、家境优越、成绩优异的雾茫茫很快就成了女神一般的存在,程越自然也是当仁不让的学神。
程越的成绩很好,体育成绩则更好,篮球、足球、羽毛球,全年级都没有人能比他玩儿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