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宜进来的时候,袖子少了一截。子恒倒还好,不过脸色显的有些沉郁。
“怎么样?”我站起来迎,目光从一个人脸上移到另一个人身上。
还好。看起来都没有什么大损伤。
“让它给逃了。”子恒沉声说:“很不简单,并非我们所想的,是那种未成形不入流地魔物。”
凤宜地脸色难看,他一句话也不讲。
我挺想知道他的袖子是怎么少了一截地,可是就算再借我一个胆子我也绝对不敢问他。保不齐他恼羞成怒给我一拳一脚的,打不死也够我消受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帮上忙。
如果他们都觉得棘手,我肯定也不行。
摆开了午饭没有一个人有心情吃。其实我们不吃饭不会饿死,但是吃饭似乎是一种习惯,一种我们生活着,我们实实在在的体会着人生滋味这种感觉。
子恒问我:“你们什么时候动身?”
我转头看看,用筷子尖指了一下三六地方向:“主人都无心留客,一心只想谈情说爱考虑她的终身大事了。只要那位李国师不仗势压人,我觉得这事儿就没什么问题。我在这里也帮不上别的什么忙,这两天就动身了。”
子恒点头:“好。那我们一起上路。”
“当然要一起上路,你要去我的洞府做客,要和我分开走。那象话么?”
子恒笑起来很好看,他的笑象一阵微风吹过的水面,一瞬间从安详平静到微波荡漾,眉梢眼角唇边都是温和的笑意,让人觉得……嗯,温暖,还安心。
这与好色与否没关系,美好的东西应该大方的欣赏。
热汤地白气弥漫着,隔着那些白气看凤宜的脸。他的漂亮是精致地,完美的,很不真实的。
我反复琢磨一个问题,三七到底喜欢他什么啊?喜欢他漂亮?喜欢他强大?喜欢他骄傲刻薄目无下尘?
我一看到他就有种心虚害怕的感觉。尽管我什么对不起他的事也没做过,但是这种感觉成了本能。三七没有这种本能吗?她可真奇怪。
我去找三六告别的时候,看到她拿着我送的礼物,正在用功。
我擅织,她擅针,那刺绣缝纫绝对是一流的。
这也是。我是吐丝织布的,她是天生长着蜂针地,我们俩往一块儿凑倒还真算合适。
三六在做荷包。
我跟她讲告辞的事,她的挽留也是真心的,可我的去意也是坚决的。
我们说着话,我把她绣的活计拿过来看。
一对鸳鸯,白相偕,亲亲热热的靠在一朵荷花的下面。
“四张机,鸳鸯织就欲双飞。可怜未老头先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