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上眼镜,不紧不慢地说:“我也很喜欢《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只是我看待问题的角度和同学们不一样。”
“几天前,我向《今日评论》投稿了一篇针对《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书评,侥幸刊登了,不知道诸位看过没有。”
乐景一怔,他听说过《今日评论》,这是孟松城内又一家报纸,上面主要刊登书评政论,是孟松老牌报纸,逼格比廉价小报《孟松小说报》高多了。
班级里的学生都纷纷摇头,这个年纪的青少年谁会去关注政论报纸呢?
于是伊恩就从公文包里抽出来一张报纸,推了推眼镜,“我给你们简要念一念我的书评。”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个故事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讲述的是一名流浪汉突然变成英国伯爵后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生活,这是一个很爽快的故事,但是在其爽快表象下却是一个悲剧内核。”
“这个故事其本质抨击的是阶级对人性的扭曲和同化,既得利益者从来不会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为此他们可以不择手段维持自己的地位,关上社会的上升通道,让自己的特权地位可以千秋万代延续下去,所以从来不要寄希望于特权阶级自上而下的改革……”
“当杰克把自己爱慕的女人称为下等人后,我感到一阵阵悲哀,为杰克的死去,也为威廉伯爵的苏醒,此时的杰克和威廉伯爵在灵魂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当杰克这个无产阶级变成大贵族大地主,他堕落的程度之快乎我的想象,我认为杰克堕落的原因是他还未明白阶级斗争的本质……”
伊恩。安德鲁说的话太过深奥,班级里同学都听得迷迷糊糊的,特别是汤姆,都快听睡着了,乐景是班级里唯一听懂了的那个人。
不仅听懂了,他还感到一阵心潮澎湃,忍不住将敬佩的目光投向了这个伟大的先行者。
他和乐景一样,都是共产主义的拥趸。
向您致敬,同志。
……
约翰最近是满面红光,精神抖擞,就算路上不小心踩到了一滩狗屎他也笑呵呵的,一点也没有坏了心情。
因为《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简直是他们报纸的摇钱树!
第一期报纸连载,约翰只印刷了两千五百份试水,后来看读者来信反响积极,第二期他就狠下心印刷了四千份报纸。当时编辑们都说他太冒失了,如果要是卖不出去,一定会造成财政赤字的。
约翰虽然名义上是《孟松小说报》的主编,其实同时也是《孟松小说报》的老板。
这份报纸是由他自掏腰包开办的,他不惜自己往里面贴钱也要开办报纸的根本原因,其实是因为他的野心。
他很想亲手捧出青史留名的大作家,让自己的报纸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都知名的报纸。
为了这个目标他磋磨了十年,事业却一直没有什么起色,就在他都有点心灰意冷的时候,遇到了路易斯这个年轻的怪物。
他今年已经4o岁了,人生已经过了大半,这是他距离成功最近的一次,错过这次机会他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所以约翰力排众议,开始了自己的惊天豪赌。
第二期《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销量是三千份,有一千份报纸没有卖出去。
然后就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完结篇,他咬了咬呀,这次直接印刷了五千份报纸。
编辑们都惊呼他是不是疯了,看着他的眼神仿佛在看着一个精神失常的精神病人。
但是约翰坚信,《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完结篇刊登后,这三期报纸的销量一定会迎来暴涨。
事实证明约翰赌对了。
完结篇刊登后的一星期内,雪花一般的订购信飞向他们编辑社,读者们纷纷求购《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全三期。
约翰还听说,在私下里,这三期报纸已经被炒到了三美元一张的高价,要知道《孟松小说报》一张报纸才卖5美分。
约翰之前库存的报纸立刻销售一空,还有不少读者给他来信抱怨自己买不到报纸,直接在信封上塞钱要求报社给他们寄报纸。
约翰就再次去拜访乐景了。
他一进门就问乐景,“路易斯,小说你写好了吗?”
乐景从书房里拿出写好的前三章稿子交给了他。
约翰顾不得找个地方坐下,就如饥似渴的开始阅读路易斯的作品。
约翰从来不喜欢看爱情小说,但是他得说,路易斯的小说写的特别有意思!他看的津津有味!
而且他敢誓,他之前从来没有在市面上看到这种类型的爱情小说!
他很快就看完了三章存稿,然后急切的追问乐景:“后面怎么样了?艾米丽嫁出去了吗?”
乐景点了点头,肯定回答:“当然。”
约翰由衷露出一个欣慰笑意。
越时代一步是天才,越时代十步则是疯子。
这个时代的女性读者恐怕是无法接受艾米丽嫁给事业孤独一生的。
乐景自然在后面为艾米丽安排了好姻缘,保证让读者心满意足。
而且乐景觉得事业和婚姻并不冲突,好的爱情中的男女双方是两棵并肩而立的橡树,共同吸收养分共同成长,就像乐景的父母那样。
看完这三章存稿后,约翰已经彻底下定了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