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感叹楚大人真正的孙女不知所踪,是生是死都不知。二来伤感自己的外公,母亲在她小时候就去世了,但外公还有两个儿子,不比楚大人,说起来也是儿孙满堂。
她和弟弟每年放假都会去看望外公,外公也总是指着桃花树上结的桃子,说这是她最喜欢吃的,一直都等着她来。
思此,花月眼睛慢慢模糊了起来,外公再也等不到自己了……
楚大人转头对她语重心长道:“你十七岁了,已到了适婚年纪,让外公早日喝杯喜酒,外公不放心江元给你挑的那些权贵,会尽快为你物色良婿,咳……听说你要给五皇子送玉坠?是钟意五皇子吗?”
花月轻咬着嘴唇,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江相不让府内之人多言,可每个人鼻子低下都有张嘴,哪能管的了,一传十,十传百……况且那日洛千玄也跟了不少侍从,免不了乱说一通啊。她以为时人喜欢佩玉,洛千玄身上又有一块白玉佩,当时只是投其所好,真没想那么多。
“外公,不是那样的。我还小呢,不急着嫁人,多陪陪外公不好吗?外公就这么着急要把我打了?”
“哎,外公身子骨每况愈下,要是不能把小柔托付给良人,若哪一日撒手人寰,怎么放心啊。”
花月莞尔一笑:“外公您别乱说,您会长命百岁的!再说了,我已经长大了,会照顾好自己的。况且有爹在呢,没人会欺负我的。”
哪知楚大人一听,竖着眉毛有些激动,向着地面连砸了几下拐杖,似乎有些生气。花月不知哪句话说错了,赶忙靠近拉着楚大人的胳膊,急道:“外公,外公您怎么了!”
过了会楚大人情绪稳定了下来,眼神坚定道:“外公没事,这事就这么说定了,外公一定会给小柔物色良婿。”
花月揉揉额头,无奈道:“好,外公慢慢物色,一定要注意身体。”她怕她再拒绝,楚大人情绪一定会更加激动,要是加重了病情,她罪过可就大了。
从楚府回到相府才不过巳时,花月望着奢华的相府建筑,忽想起舒窈当时是如何夸赞江相的——
“人道丞相大人至忠至孝,行事不偏不倚,不徇私情,公正不阿,江氏于淮粱几经起伏,在其治理管控下,显赫兴旺,皇帝重用,风光无限。”
又想起楚大人,都是肱骨重臣,然一个出自世代簪缨的豪门贵族,家底殷实,族人多有能耐,自己又是翘楚。一个寒衣出身考举入仕,两袖清风,学生遍布无数,自己雄才盖世。财富权势皆不同,才能名望却相近,都是了不起的人物,一个决定,一个变动都足以影响朝局的大人物。若这两个人联手扶持,那位幸运的皇子绝对能有一番旷世成就。都道国士无双,不知淮粱,不知天下,还有多少出类拔萃,卓尔不群之人。
也不知她花月,又能遇见多少妙人,遇见多少妙事。
能来到这个大6,除去那些心里不愿触及的伤口外,难道不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吗?去看,去体会完全不一样的人生,也是一种很美好的机遇呢。她又何必过多的陷入已经难以回去的愁苦当中,反而看不见未来更多的可能和美好呢。
但是这样一个风波诡谲的世界里,她花月无依无靠,该怎么活着,以何种方式活着,能做什么,又能做什么。
无依无靠又怎么样,有时候,不,唯一靠得住的只有自己。所以她不奢求别人,她一定可以存活下来,总会找到生命的意义。如果此生只能在这个地方,那这个地方,总有她的一席之地。
沿着栽种的牡丹走着,花姿卓越,芳香四溢,花月却无心欣赏,牡丹花美,典雅高贵,可她却不怎么喜欢牡丹。那自己喜欢什么花呢,想想好像有很多,但要说最,就是海棠花了,但相府没有种植海棠花,多得都是牡丹菊花兰花一类,她想看,也看不着。
就这样走了好久,想了很久,花月心里开始有些急躁,这古代没电脑没手机的,一时还真不习惯啊。
想了想,准备出去玩玩。但想到江相早已下了命令,没他授意不能随意出去。前面去楚府是求了好久才同意的,还派了不少人跟着,而他现在人又在外面,她找谁说去!
看见一行人经过,花月顿时有了主意。那是出府采买的人员,舒窈说等会还有一批,花月笑了笑,心里顿时有了注意。
京城繁华热闹,街道两旁叫卖声不绝于耳,路上行人摩肩接踵,不愧是天子脚下,富庶的完全不能与晴丰相比。花月好奇的逗留在每个小摊前,脂粉饰,糖人玩具,应有尽有,琳琅满目。还有不少人表演杂耍,令人目不暇接,拍手叫好。
许是一连串的事给舒窈带来的阴影面积太大,一路上她都沉着脸,这不让花月过去,那不准多待。
“小,公子我们穿成这样真的好吗?若让人认出来……”舒窈纠结的瞧着花月,她倒无所谓,只是小姐贵为相府嫡女,这要让别人看见认出来,名声又得大震。
花月也并不认为自己女扮男装别人就认不出来,毕竟男女骨骼什么的,差别都很大。装扮一番,总好过穿着女装,被直接认出来强吧。
“没事,天黑前回去就好了,丞相,爹去了皇宫一时半刻回不来的。”花月宽慰着舒窈不安的心。
小贩热情招呼道:“买支钗子呗,这个折扇也很不错。”
“扇子啊,正好热,就买一把。”花月说完,小贩指着一把丝绸扇激动道,“这把扇子上的诗可是墨染梅先生亲笔提写的,我可是保存了好久,平常人都不会介绍给他的,见公子一身书香气质,看起来十分不凡,才介绍给你的。”
“多少钱?”
“不多不多。”小贩伸出了三根指头,花月问:“三十文铜钱?”小贩听了当下就不高兴了,气道:“这可是墨染梅先生亲笔写的诗,卖你三两银子我都觉得亏了。”
花月朝小贩翻了个白眼,真是狮子大开口啊,一两银子一千个铜钱,普通人家一个月的开销可能都没有三两银子。更何况这就一普通扇子,哪是什么墨染梅先生亲笔提的诗,那扇子上写的字都没她的好看。要是随便一个小贩都有墨染梅的亲笔,都去开商铺了,还在街边摆摊?
“给你三十文我都觉得给多了,你说这是墨染梅先生的亲笔,卖我算亏了,既然如此,你就好好保存着吧。”花月说完就拉着舒窈走了,只听小贩在后面喊:“哎,别走啊,那一两银子,不行三百文铜钱,哎,好说好说,那就三十文。”
花月撇撇嘴,向后摆摆手,随口道:“不要了,你就自己存着吧,指不定哪天就了。”
花月左手一串糖葫芦,右手一个小糖人,吃吃这头儿咬口那边,明明只是很简单的零食,她却吃得很是开心。
身后舒窈拿着花月买的几串,想吃吧又犹豫着,看看周围人群,有点羞涩不敢下嘴。但看着花月这边吃一口,再那边吃一口,欣喜的穿过拥挤的人群,好像没有什么顾虑,便也低头咬了一口,甜甜的,有点粘牙,和之前吃过的没什么不同,唯一的不同,似乎这还是她第一次在大街上这般吃,还是一向自持的小姐起得头,想想真是有点不可思议。
猛然间一个人从后面贴着花月奔过,而后一个路人不小心碰到她,左手仅剩的一个糖葫芦吧嗒掉在了地上,外面裹着的晶晶亮的糖衣碎裂开来,那人不好意思道:“对不住小哥!我给你赔一个!”
花月望着飞毛腿一般跑走的那人,不在意的摇摇头:“无妨。”
下意识摸摸腰间,果然钱袋子不见了!
好啊,小伙胆子挺肥,这皇城的治安就这么松懈吗?
“小,小,姐,公子!”舒窈破口而出时,花月已经一蹬腿跑走了……
“站住!小贼!你给我站住!”花月紧追在灰衣小伙后面,丢了那些钱对她也没什么影响,不过她最看不惯这种偷窃的行为,而且这已经是明目张胆的抢了!
街道上人非常多,花月挤在人群里,死死跟在小伙后面,忙碌追踪间余光瞥着两侧,希望能看到巡逻的神威卫。
灰衣小伙似乎也没想到花月这么能跑,甩都甩不掉,于是在经过一巷子时,随手将一捆长木条放倒,挡住花月的去路。
眼看人就要跑了,花月想要不就当破财消灾好了。神威卫也没碰到,照她三脚猫的功夫,抓一个小毛贼,也不是不可以,但眼下他挑的是人烟罕至的小巷,不比方才在街上,万一跳出来几个帮手呢,她可就寡不敌众了。
这么一思量,虽然有点遗憾,可花月还是果决转身走了,如果能遇到巡逻的,就告诉他们去抓人,回去以后再顺便给江相说说京城的治安。
正在此时,不知从哪里跃来了一人,直接一脚踢倒灰衣小伙。
灰衣小伙抱着肚子在地上翻了一圈,花月听到动静转头去瞧时,只见小伙低头瞄着踢倒他的人,眼里满是恐惧不安,身体还在瑟瑟抖。